《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3、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1项、第2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3项情
如果是劳务关系就认定不了工伤,但是可以向公司主张人身损害赔偿。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工伤保险行政部门或者经办机构的行政行为不服而产生行政争议,根据《行政复议法》和《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对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向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向主管该经办机构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发生行政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是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是患职业病的; (五)是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
工伤赔偿标准是多少?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1、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2、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 孤寡老人或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是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是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
报工伤24小时是什么意思,报工伤24小时指的是有人说,工伤申报需要在24小时以内,但事实上并不是这样,发生工伤,单位应当自工伤事故发生之日起1个月内进行工伤认定。 若单位未在1个月内报工伤的,则员工可以在一年内申请。过了24小时上报,也是可以申请工伤认定的。
打零工受伤算不算工伤呢?不属于工伤。工伤是建立在存在劳动关系的前提,打零工与单位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为雇佣或者劳务关系,可向人民法院提起人身损害赔偿诉讼。 国务院《全民所有制企业临时工管理暂行规定》的规定:临时工在企业工作期间因工死亡的,其待遇与合同制工人相同; 临时工在企业工作期间,因工负伤的,其医疗期间的待遇与合同制工人相同;医疗终结,由劳动鉴定委员会确定其伤残程度。完全丧失劳
工伤赔付首先找哪个部门?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需要先向工伤认定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赔偿金额只有等劳动能力鉴定等级后才能最终确定。 1、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公司需要在事故发生的一个月内申报,如果公司不申请,则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在一年内提出认定申请。 需提交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等; 2、如果经过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
上班时间突发脑溢血算工伤吗,工作岗位突发脑溢血死亡是可以算工伤的。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