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 用人单位员工发生伤事故后,如果用人单位不按规定出具事故报告及申请工伤认定,受伤员工本人或亲属是可以向属地参保或企业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劳动保障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个人申请工伤认定需要携带员工和用人单位有效的书面劳动合同或事实劳动关系证明等材料。
工伤保险治疗期间待遇为: (一)医疗费。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由各工伤保险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三)交通费、食宿费。 由各工伤保险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四)停工留薪。 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 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1、医疗费实报实销,包括住院期间、康复训练期间、工伤复发期间的医疗费用。 2、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用;停工留薪期工资;停工留薪期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申报工伤所需的必备资料包括: 1.工伤认定申请书; 2.申请人与用人单位间劳动合同或雇佣关系的有效证明文件; 3.由权威医疗机构所出具的、关于受伤人员伤势的医疗诊断报告书,或对于由于工种原因引发疾病的职业病诊断证明书; 4.工伤认定申请书上所涵盖的信息应包括事故的发生日期、地点、诱因及导致劳动者身体损害度等关键要素。
1、工伤不包括精神病; 2、虽然精神病不属于工伤,但会享受社保的; 3、工伤所要求的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因工伤引起的流产可以报销医疗费。
应该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报工伤死亡。用人单位需要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上报,用人单位没有在规定时间上报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可以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上报。
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工伤鉴定在事故发生后的一年之内做都合适。法律规定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所在单位应当向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申请的,劳动者及其亲属可以在一年内申请。
没有社保的员工受到工伤事故伤害后,如果用人单位不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可以由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自员工受到事故伤害之日起一年内在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并提交相应的证据材料,由于用人单位没有依法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因此一般由用人单位承担工伤职工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