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可以拒绝到重点疫情地区工作,但医师、特殊工作人员除外。 劳动者拒绝用人单位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的,不视为违反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二十八条规定,遇有自然灾害、传染病流行; 突发重大伤亡事故及其他严重威胁人民生命健康的紧急情况时,医师应当服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调遣。
受疫情影响,在工作内容不变的情况下,企业不能单方面调整劳动者的工资待遇。 工资属于劳动合同主要内容,用人单位要降低薪酬需协商一致; 但这种主要是指基础类的工资待遇,一些与公司经营情况有关的奖金或非约定类的待遇,可以减少或不支付。 【法律依据】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二条,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 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病人或疑似病人的工作范围受限制,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 在治愈前或者在排除传染病嫌疑前,不得从事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禁止从事的易使该传染病扩散的工作。 【法律依据】根据《传染病防治法》规定,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 在治愈前或者在排除传染病嫌疑前,不得从事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禁止从事的易使该
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预防和救治工作中,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因履职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应认定为工伤。 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和救治工作中,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 应认定为工伤,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法律依据】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五条,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全国的工伤保险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
离职后,用人单位的人事部门应当为劳动者办理离职手续。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企业复工之后,如安排员工在家工作,由于劳资双方建立了劳动关系,劳动者对用人单位存在人格从属性、人身依附性; 劳动者应服从用工管理。同时,企业不需要发放双倍工资,但企业需要支付正常工资。 部分地方规定对于在家工作的待遇并作了专门说明; 如根据北京市《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相关工作的通知》; 对于企业要求职工通过网络、电话等灵活方式在家上班的,按照
企业复工之后,如安排员工在家工作,由于劳资双方建立了劳动关系,劳动者对用人单位存在人格从属性、人身依附性; 劳动者应服从用工管理。同时,企业不需要发放双倍工资,但企业需要支付正常工资。 部分地方规定对于在家工作的待遇并作了专门说明; 如根据北京市《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相关工作的通知》; 对于企业要求职工通过网络、电话等灵活方式在家上班的,按照
因疫情原因,员工短期内无法返回工作地,公司可以要求员工在家工作。 如果因为办公条件等原因,必须员工到公司工作,而公司恰好在员工滞留地有关联公司的; 在确保疫情防疫措施的前提下,也可以要求员工在短期内前往关联公司工作。 但另一方面,劳动合同工作地的变更,需要公司和员工协商一致才能达成,法律并没有规定公司可以单方面变更劳动合同工作地的情形; 除非双方达成一致,否则不建议公司
员工因工作而感染新型肺炎,属于工伤。 【法律依据】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
员工因工作而感染新型肺炎,属于工伤。 【法律依据】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