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排员工到重点疫情地区工作,员工能拒绝,但医师、特殊工作人员除外。 劳动者拒绝用人单位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的,不视为违反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二十八条规定,遇有自然灾害、传染病流行; 突发重大伤亡事故及其他严重威胁人民生命健康的紧急情况时,医师应当服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调遣。
灵活安排工作期间(2月3日-2月9日)支付工资的方式是劳动者在2月3日至2月7日期间工作的(包括到单位工作和在家上班); 用人单位应按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支付工资,劳动者在2月8日、2月9日工作的; 用人单位应安排补休或按照不低于工资基数的200%支付加班工资。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二条,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 用人单位应按劳
灵活安排工作期间(2月3日-2月9日)支付工资的方式是劳动者在2月3日至2月7日期间工作的(包括到单位工作和在家上班); 用人单位应按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支付工资,劳动者在2月8日、2月9日工作的; 用人单位应安排补休或按照不低于工资基数的200%支付加班工资。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二条,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 用人单位应按劳
灵活安排工作期间(2月3日-2月9日)支付工资的方式是劳动者在2月3日至2月7日期间工作的(包括到单位工作和在家上班); 用人单位应按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支付工资,劳动者在2月8日、2月9日工作的; 用人单位应安排补休或按照不低于工资基数的200%支付加班工资。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二条,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 用人单位应按劳
疫情期间,单位安排职工在家工作的,可以适度降薪。原则上来讲,企业安排员工在家办公,应该正常支付员工工资; 但是,有些单位薪资构成中含有绩效工资,在家办公,效率降低,一些出外勤的工作等等无法完成; 单位根据绩效考核核算绩效工资适度降低合理合法。 因为疫情影响,企业可能会面临一些困境,向员工说明情况,员工自愿协商一致降薪,法律层面是允许的。 根据《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
疫情期间,单位安排职工在家工作的,可以适度降薪。原则上来讲,企业安排员工在家办公,应该正常支付员工工资; 但是,有些单位薪资构成中含有绩效工资,在家办公,效率降低,一些出外勤的工作等等无法完成; 单位根据绩效考核核算绩效工资适度降低合理合法。 因为疫情影响,企业可能会面临一些困境,向员工说明情况,员工自愿协商一致降薪,法律层面是允许的。 根据《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
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预防和救治工作中,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可以认定为工伤。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
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预防和救治工作中,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可以认定为工伤。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
对于工作中感染疾病,或者上班途中感染病毒肺炎的,是不能认定工伤的。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病,只有两种能认工伤,一是职业病。 二是突发疾病,突发疾病要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且满足48小时内死亡。感染病毒肺炎不属于职业病,也不是突发疾病。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一条规定,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 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
物业公司没有权利直接实施强制手段。其应对措施有: (1)劝导并同时做好证据的固定,比如录像、录音等; (2)劝导无效后及时报警。 《突发事件应对法》第六十六条,单位或者个人违反本法规定,不服从所在地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发布的决定; 命令或者不配合其依法采取的措施,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