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内部承包纠纷的注意事项包括: 1、施工企业要从源头上加强对内部承包人(项目经理)的引进和选择,建立合法有效的劳动关系。 2、完善内部承包合同的内容,在签订合同过程中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3、施工企业要加强对内部承包人的资质管理,对工程项目在管理、技术等方面给予支撑。 【法律依据】《建设工程合同条例》第二百六十九条: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
建筑安装工程税金是指国家依照法律条例规定,向从事建筑安装工程的生产经营者征收的财政收入。 工程需要缴纳营业税及附加,一般营业税税率为3%,城建税为营业税额的7%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第三条规定,城市维护建设税,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消费税、增值税、税额为计税依据,分别与消费税、增值税、同时缴纳。
建设工程合同包括三种:即建设工程勘察合同、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法律依据】《合同法》第二百六十九条规定,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
工程欠款纠纷诉讼时效最长是二十年,工程欠款的诉讼时效为三年,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拖欠行为起算。我国法律规定诉讼时效可以通过一定的主张权利行为得以中断,中断后诉讼时效可以重新计算。 【法律依据】根据《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
(一)项目法人正常营业情况下工程欠款诉讼被告的确定。 (二)项目法人终止情况下工程欠款诉讼被告的确定。 《关于实行建设项目法人责任制的暂行规定》的规定,国有单位经营性基本建设大中型项目在建设阶段必须组建项目法人。 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由项目法人对项目的策划、资金筹措、建设实施、生产经营、偿还债和资产的保值、增值,实行全过程负责。按照该规定,该项目法人对该项目所形成的工程欠款债
房屋工程质保期有以下相关规定:《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规定,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一)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
建设工程质保金3%保证金已经实施了。 《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七条规定,发包人应按照合同约定方式预留保证金,保证金总预留比例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 合同约定由承包人以银行保函替代预留保证金的,保函金额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
工程质量保修内容在我们国家规定主要有以下内容: (1)质量保修项目内容及范围; (2)质量保修期; (3)质量保修责任; (4)质量保修金的支付方法。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施工单位对施工中出现质量问题的建设工程或者竣工验收不合格的建设工程,应当负责返修。
工程质保金投标时有以下规定:《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规定,发包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保证金预留、返还等内容,并与承包人在合同条款中对涉及保证金的下列事项进行约定: (一)保证金预留、返还方式; (二)保证金预留比例、期限; (三)保证金是否计付利息,如计付利息,利息的计算方式; (四)缺陷责任期的期限及计算方式; (五)保证金预留、返还及工程维修质
工程质量保险,指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是由工程的建设单位投保,保险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和保险条款约定; 对在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出现的由于工程质量潜在缺陷所导致的投保建筑物损坏,予以赔偿、维修或重置的保险。 工程质量险有以下意义: 1、保障人民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 2、代表最终用户规范建设单位质量行为。 3、落实工程参建单位的质量责任。 4、促进行业持续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