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法律上,债务人不能按期偿还债务,债权人有权向人民法院诉讼追偿。 但不得占有对方办公场所,扰乱对方正常工作和生产的,属于违反治安管理的违法行为,对方报警,公安机关根据具体情节予以治安处罚。想要合法讨债可以采取以下方式: 1、债务人暂无能力偿还债务但有还款诚意的,债权人可以就履行债务的期限、方式、数额等同债务人协商,敦促债务人履行债务或签订还款协议。 2、债权人可向所在地的人民调解委员会提出书面调解申请,并经调解达成协议。 3、可以通过仲裁的方式讨债。 4、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支付令,如果债务人在规定日期内不自觉履行义务,又不提出书面异议,债权人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5、债权人可以向法院起诉,胜诉后对方仍不还款的,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如果是多发的钱,应该退回,否则公司有可能提起仲裁或诉讼。当然,如果这笔钱应该是你的,能做出合理解释的,则无须退。事实上,在法律上有一种事实行为叫做“不当得利”。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而工资多发的部分就是“不当得利”,员工作为受益人,对受害人也就是公司有返还财物的义务。
一般来说,无论什么原因,单位应当在劳动者离职时一次性结清工资。 按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但如果双方劳动合同有约定支付方式,可以按合同约定执行。 实际操作上,公司出于财务方面的便利,辞职所在当月工资,公司通常在规定工资发放日发放。就是说,在职的时候工资什么时候发,辞职当月的工资也在通常工资发放日那一天发放。
如今很多外出打工的人相互之间都是亲朋好友,而在单位发工资的时候,也存在代领的情况。那么,从法律角度分析,劳动者的工资可以代领吗? 公司员工的工资可以代领。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用人单位应将工资支付给劳动者本人。劳动者本人因故不能领取工资时,可由其亲属或委托他人代领。用人单位可委托银行代发工资。用人单位必须书面记录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数额、时间、领取者的姓名以及签字,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用人单位在支付工资时应向劳动者提供一份其个人的工资清单。
《关于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动工作后工资待遇问题的暂行规定》规定, 职工调动工作后(含企业调入的),其工资、奖金、津贴等待遇均按调入地区和调入单位的制度和标准执行。 职工调动工作后,其工资由调入单位按以下办法确定: 1. 干部调动工作后,按调入单位执行的工资标准和干部主管部门明确的职级确定职务工资,没明确职务前按工资改革前工资额套改后的工资计发;明确职务后,低于新任职务最低等级的,可进入本职务最低等级,从重新批准任职月份起执行。 2. 工人调动工作后,改变了工种的按新岗位确定岗位工资。普工调做技工的,经一年考核合格胜任现岗位工作,其基础工资和岗位工资按“附表三”执行。技工和从事苦脏累工种的工人调做普工的,其基础工资和岗位工资原则上按“附表三”执行,其中,从事技工和苦脏累工种满二十年以上的调做普工后工资不动。
公司不可以以飞单为由拒付去年工资。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单位拖欠工资,可以通过下面的方法解决: 1、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通常是劳动管理监察大队)。 2、也可以直接申请仲裁(仲裁费用200-300元,如果你胜了全部由公司负担)。 3、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可以在拿到仲裁书后15天之内到法院起诉。 4、根据国家规定在仲裁或诉讼的时候,你可以要求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单位是不能以任何理由克扣劳动者的工资的,如果发生了这样的事情劳动者是可以维权的,那么劳动者可以去哪里维权呢,发生哪些情况劳动者可以维权呢? 公司乱扣工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求助,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公司拖欠工资,法人是可以变更的。 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因此,用人单位尽管更换了法人代表,并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用人单位应依法支付拖欠职工的工资。 一般处理单位拖欠工资的是可以分四步走的:1.和单位进行协商,要求单位支付工资; 2.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监察大队),由劳动行政部门进行协调,单位支付工资; 3.员工直接申请劳动仲裁,由劳动仲裁委员会进行劳动仲裁 ,要求单位支付工资; 4.仲裁后单位拒不支付可向法院起诉强制执行。
要不到工资可以去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报,对于用人单位有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报酬行为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分别责令限期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劳动者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差额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照应付金额50%以上1倍以下的标准计算,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六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分别责令限期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劳动者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差额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照应付金额50%以上1倍以下的标准计算,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报酬的; (二)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 (三)解除劳动合同未依法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由此得出,上班不到一个月想辞职,是可以拿到全部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