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被隔离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其隔离期间的工资。 《传染病防治法》第四十一第二款规定,在隔离期间,实施隔离措施的人民政府应当对被隔离人员提供生活保障; 被隔离人员有工作单位的,所在单位不得停止支付其隔离期间的工作报酬。
职工因新冠肺炎或疑似症状被隔离期间单位不发工资的,可以同单位协商要求其支付工资。 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对已经发生甲类传染病病例的场所或者该场所内的特定区域的人员; 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实施隔离措施,并同时向上一级人民政府报告; 接到报告的上级人民政府应当即时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 上级人民政府作出不予批准决定的,实施隔离措施的人民政府应当立即解
因疫情影响导致企业生产经营困难的,如果有劳动合同约定或规章制度规定,企业生产经营和劳动者业绩相关; 劳动者业绩又和劳动报酬挂钩的,可以依法降低劳动报酬;除此之外,只能和劳动者协商一致才能降低。 《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明电〔2020〕5号)第二条规定; 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可以通过与职工协商一致采取调整薪酬
因疫情企业停产停工了,工资应当依据劳动合同约定计算。 《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明电〔2020〕5号)第二条规定: 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 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职工提供了正常劳动,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职工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应当
用人单位自主决定延长的春节假期工资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发放。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二条规定,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 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 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一、工时的计算。 工作时间是指劳动者在法定时间内从事劳动或工作的时间,主要表现形式有工作周和工作日两种。 根据《劳动法》第三十六条,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二、工资的组成。 根据《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四条,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 (一)计时工资; (二)计件工资; (三)奖金;
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后,企业应当依照合同约定支付工资。 根据《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人社厅明电[2020]5号第一条规定: 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 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职工,企业应当支付职工在此期间的工作报酬; 并不得依
用人单位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只要出现无故扣除工资的情形,应当认定为违法行为。 【法律依据】 根据《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 【法律依据】 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第二条,按照《劳动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即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11天法定节假日。据此,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为: 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 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
由于疫情防控原因导致用人单位错过工资发放日,用人单位应将有关情况及时通知员工,并在复工后立即支付。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规定,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 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