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工资的,试用期内的工资,即使是不符合录用条件,也应当将当月工资发放给劳动者; 如单位不能证明是不符合录用条件,劳动者可以主张违法辞退的双倍经济补偿金,即1个月工资的赔偿。 根据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规定,劳动者依法解除合同,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合同时一次性按出勤结清工资,用人单位不支付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投诉,也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若需要开除员工的话,也是需要按照《劳动合同法》中的规定进行,要是有违法开除的行为,就要追究其法律责任,对劳动者做出赔偿。而在开除员工的情况下,也应当支付员工相应的工资报酬。 开除员工工资怎么算 1、“开除”员工,按现行法律来说就是解除劳动合同。 2、员工离职时,用工单位应该给员工结算工资。 3、对于给用工单位带来损失,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
若协商不成,员工可以收集工作证、服务证、考勤卡、证人证言等,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也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员工与单位建立了事实劳动关系,这受法律保护的。 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
可以投诉用人单位,或者是到劳动仲裁机构申请劳动仲裁。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争议下列情形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
如果遇到不公平待遇问题,大家根据相关条例可以到劳动保障局反应,以此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法律已经明文规定临时工与正式工是实行同工同酬的制度。 《劳动合同法》实施后,法律意义上已无临时工、正式工之区分,只有合同期限长短之分,用人单位用工必须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不能以临时岗位为由拒签。 《劳动合同法》第二条规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
单位不能克扣员工工资,国家劳动法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中第十五条中明文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 1、用人单位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 2、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 3、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 4、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 《中华人民
值班是不是加班要看情形而定。根据《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的相关规定,下列情形不应当认定为加班: 因单位安全、消防、假日等需要,担任单位临时安排或制度安排的与劳动者本职工作无关的值班; 或者单位安排劳动者从事与其本职工作有关的值班任务,但值班期间可休息的,一般为非生产经营性的工作,如看门、接听电话等。 此种情形下,劳动者只可要求单位按规章制度、集
工作日加班费的计算方式:月工资÷21.75÷8×加班小时数×1.5倍; 双休日加班费的计算方式:月工资÷21.75÷8×加班小时数×2倍; 法定节假日加班费的计算方式:月工资÷21.75÷8×加班小时数×3倍。 《劳动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
用人单位存在克扣、拖欠工资的行为,建议到当地有管辖权的劳动监察大队反映和投诉,催讨被拖欠的工资。拖欠工资可以选择通过提起劳动仲裁维权。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雇佣童工不给工资,可采取以下手段: 1、收集相关证据,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2、可以通过媒体予以曝光,引入执法机构的监督与检查。 《劳动法》第十五条规定:“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 根据《劳动法》第94条的规定:用人单位非法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