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龄超过10年被辞退的,如果是因为劳动者存在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等法定过错情形被辞退的,单位是不需要给予补偿的。如果是因为其他非劳动者过错合法辞退劳动者的,则应当支付劳动者十个月或者以上的工资作为补偿金,具体根据劳动者在单位的具体工作时间确定;如果是违法辞退劳动者的,则按照上述补偿金的标准双倍支付。
工龄认定不一定要合同。 不是必须有劳动合同才能计算工龄的,工龄是从劳动者入职该公司的那一天开始计算的。 一般员工在入职公司时,公司都会给员工签一份入职登记表,该入职登记表上注明了入职该公司的日期;如果员工的厂牌上有写明入职日期,也是可以计算工龄的。
工龄满35年如果到达退休年龄的话可以申请退休。 一、申请退休具体办理流程如下: 1、申报人准备好身份证、户口本、照片及申报退休的相关材料 2、申请人向所在单位、申报,企业存在的去企业、失业人员去辖区就业局申报 3、企业、就业局向当地人社部门申报 4、合格后、档案转入当地社保局、社保局负责核定待遇 5、等待社保局通知。社保局会通知办卡,按手印。手续都办好以后,次月领取待遇。 二、根据相关规定,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1、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工龄按照社保缴费年限计算。签订劳动合同开始就要缴纳社会保险,从档案转入开始当月工资扣除社会保险这部分开始算是正式计算社会保险了,也就是有实际意义的工龄了。一、确定社会工龄的方法有两种:1、员工有档案按档案确定工龄;2、如果没有档案,员工保留好劳动合同、工资单等所有能够证明参加工作的材料。作为劳动部门认可的材料、并可以确定员工工龄。
用人单位无故辞退劳动者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 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如果单位没有正当合法理由单方辞退,需要按上面标准支付双倍的赔偿金。
公司被收购后原劳动关系继续存续的,新用人单位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但新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属于《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获得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劳动者辞职从旧的工作单位换到新的工作单位,对于劳动者在旧单位的工作年限应该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是与新单位的工作年限一起连续计算的,就是累计工龄。不过累计工龄不是所有情况都能适用,要注意的是,劳动者如果以后与新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时,那么新单位支付的经济补偿金只算在新单位工作的年限,不是累计。在计算经济补偿是不用累计工龄。
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1、如果劳动者辞职之后,进入新单位工作的,以前单位的工龄应当与新单位的工作年限连续计算。 2、如果劳动者与新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新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既是经济补偿金的工作年限,之前单位的工龄不可以计算,只能按新单位工作年限计算。
工龄,是指职工自与单位建立劳动关系起,以工资收入为主要来源或全部来源的工作时间。 劳动者被公司从原来的公司安排到新的公司进行工作的,劳动者的工作年限则要用原来的工作年限加上新的工作年限,即工龄是合并计算的。 如果原来公司已经向劳动者做了经济补偿,并且双方已经解除了劳动合同关系; 新的公司在依法解除并终止劳动合同,计算经济补偿金的工龄时,将不再计算劳动者在原来公司的工作年限,即工龄不需要合并计算。
买断工龄是以前的说法,现在是不合法的。一般是指参照员工在企业的工作年限、工资水平、工作岗位等条件,经企业与员工双方协商,报有关部门批准,由企业一次性支付给员工一定数额的货币,从而解除企业和员工之间的劳动关系,把员工推向社会的一种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