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有土地使用证,国有土地使用证是单位和个人使用国有土地的法律凭证,受法律保护。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是建设单位用地和建设工程的法律凭证,没有该证的用地单位属非法用地,其工程建筑也是违章建筑,不能领取房地产权属证件。 3、建筑工程用地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用地规划许可证是办理建筑工程用地规划许可证后必须经过的程序。 4、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是建设单位进行工程施工的法律凭证,也是房屋权属登记的主要依据之一。 5、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证的主管机关是厦门市城市综合开发管理办公室,证书由市开发办统一印制、办理登记审批和核发证书。
商品房经验收合格,取得《竣工备案表》是法定交付条件。 商品房经综合验收合格,住宅小区等群体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应当进行综合验收。其验收内容包括: (1)工程质量、规划、消防、人防等涉及公共安全的内容,城市规划设计条件的落实情况; (2)城市规划要求配套的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建设情况; (3)单项工程的工程质量验收情况; (4)拆迁方案的落实情况;物业管理落实情况。
小区的地下人防工程开发商不能出售。小区的地下人防工程由开发商在建设小区时建造,通常属于公共设施,开发商没有权力直接出售地下人防工程。地下人防工程的目的是为提供居民在紧急情况下的安全避难所,而非可交易的资产。
开发商拆迁纠纷的处理方式有以下几种: 一、先协商,可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二、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后又发生纠纷的,应当通过司法、仲裁途径来解决。若要采取仲裁方式,当事人必须自愿达成仲裁协议,仲裁采用一裁终局制。 三、若没有达成仲裁协议的,不能申请仲裁,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
可以,按照民事纠纷的起诉程序进行起诉: 1、搜集证据,提交起诉状,到管辖法院立案庭起诉; 2、向法院提交材料,例如身份证复印件等; 3、向法院提交证据,填写清单; 4、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办理立案手续;对不符合立案条件的,依法裁定不予受理。
拆迁是指取得拆迁许可的单位,根据城市建设规划要求和政府所批准的用地文件,依法拆除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房屋和附属物,将该范围内的单位和居民重新安置,并对其所受损失予以补偿的法律行为。 开发商征地不建设二年可以收回。开发商对土地进行征收时,两年内不实施征收的、实施征收后不建设超过两年的,征地批文作废,对于闲置的土地使用权应当予以收回。
律师解答并不由开发商进行征地公告,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进行征地公告,公告的时间不少于三十日。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当房屋出现质量问题时,其解决方式有: 1、找开发商协商。 2、向相关部门投诉。 因商品房质量保修责任发生纠纷的,如开发商不予解决,或对开发商的解决不满意,当事人可以向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申请组织认定或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投诉。 3、到法院起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此纠纷可以先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就要到法院诉讼解决。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若您所购置的房产证迟迟未能完成办理工作,首先,请您与物业部门或直接致电开发商进行详细咨询了解问题具体缘由,同时观察一下同小区的其他住户是否也面临相同情况且尚未获取房产证。依照中国现行的相关法律条款,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内,房产证须得到顺利处理,如未能实现,则意味着发生了违约行为。在此情况下,您有权向开发商提出赔偿要求或寻找其他适当的解决方案。倘若在购房合同时已明确列示了房产证的办理周期,只要您在签署确认书之后,便需严格遵守合同中的约定时间,在此期间成功办理房产证并不构成任何违约行为。然而,如若超过预定的时间仍无法完成房产证的办理,则依据合同条款,您有权向开发商索取相应的赔偿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