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审不是必须要开庭审理,可以开庭也可以不开庭
我国撤销监护权案件是需要开庭审理的,但是不适用二审终审制。 监护人的撤换:指对不履行监护职责的监护人,经有关人员或单位申请,由法院撤消该监护人的监护资格,另行确定监护人。撤消监护人资格须具备以下条件: 1、经有关人员或单位申请。 2、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 3、须由人民法院撤消。监护关系成立后,得因法定缘由而终止。
第一阶段:首先向法院申请离婚诉讼,收集有关资料,法院立案。第二阶段:答辩阶段。1、人民法院决定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书面答辩;2、被告自收到人民法院送达的起诉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书面答辩。 被告在十五日内不提出答辩,人民法院照常审理案件并作出判决。 如果被告确因非个人意志的原因在十五日内不能作出答辩,可以据实向人民法院申请,请求延期,人民法院院长可以作出延期的决定。第三阶段:开庭审理阶段。 这一阶段进入离婚诉讼的实质性阶段,主要是审查证据,查明案情,分清是非,确认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它包括以下几个程序: 1、法庭调查; 2、法庭辩论; 3、法官主持调解; 4、调解无效、判决。离婚诉讼结束,但如果不服法庭判决(调解),可以在收到判决书(调解书)之日起十五日(十日)内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逾期不提起上诉,判决(调解)书生效。对生效的离婚判决(调解)不服的,按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不能申请再审,只能就有关的财产分割和子女抚育问题申请再审。
适用一审普通程序的审理流程如下:(1)组成合议庭。法院审理行政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或者由审判员、陪审员组成合议庭。合议庭的成员,应当是三人以上的单数。(2)交换诉状。交换诉状主要是由法院向被告和原告发送有关文书。一方面,法院应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通知被告应诉。另一方面,法院应在收到被告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3)传唤与通知。法院应当在开庭三日前用传票传唤当事人。对证人、鉴定人、勘验人、翻译人员,应当用通知书通知其到庭。当事人或者其他诉讼参与人在外地的,应当留有必要的在途时间。(4)开庭审理。行政诉讼一审程序必须进行开庭审理,必须采取言词审理的方式,以公开审理为原则,不公开审理为例外。(6)公开宣判。法院对公开审理和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宣告判决。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宣告判决时,必须告知当事人上诉权利、上诉期限和上诉的法院。法条提示:《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第六十八条、第八十条、第八十一条。
离婚案件是必须调解的,但是否在开庭审理时先行调解需要根据案件的性质和当事人的实际情况来看。
二审刑事案件的审理: 1、二审法院就一审判决认定的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全面审查,不受上诉或者抗诉范围的限制。2、对于上诉案件,一般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合议庭认定的事实与一审认定的没有变化,证据充分的,可以不开庭审理。对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应当开庭审理。 3、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至迟在开庭三日以前将传票和通知书分别送达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证人、鉴定人以及勘验、检查笔录制作人、翻译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