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弃婴的收养手续应按照以下规定:(一)收养人符合《收养法》规定的条件(即无子女、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
弃婴申办手续:(1)收养人应提交的证件、证明:a、申请书。内容包括收养原因和目的,对被收养人不遗弃、不虐待,抚养其健康成长的保证;b、护照和海外居住证明;香港居
收养人可以先到发现弃婴当地的公安机关报案,取得公安机关出具的捡拾弃婴报案证明;之后到经常居住地的计划生育部门开具夫妻的生育状况证明和无子女的证明;同时,还必须到
收养人可以先到发现弃婴当地的公安机关报案,取得公安机关出具的捡拾弃婴报案证明;之后到经常居住地的计划生育部门开具夫妻的生育状况证明和无子女的证明;同时,还必须到
收养人可以先到发现弃婴当地的公安机关报案,取得公安机关出具的捡拾弃婴报案证明;之后到经常居住地的计划生育部门开具夫妻的生育状况证明和无子女的证明;同时,还必须到
弃婴申办手续:(1)收养人应提交的证件、证明:a、申请书。内容包括收养原因和目的,对被收养人不遗弃、不虐待,抚养其健康成长的保证;b、护照和海外居住证明;香港居
1992年《收养法》实施前形成的事实收养,按照司法部《关于办理收养法实施前建立的事实收养关系公证的通知》等文件的规定,由当事人到户籍所在地的公证机构办理公证后,
按《收养法》规定,收养弃婴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要求收养人无子女,包括亲生子女、养子女和继子女2、收养人须年满30周岁夫妻共同收养,则必须双方都年满30周岁3
①夫妇双方均年满30周岁②无子女③有抚养教育被抚养人的能力④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⑤夫妇双方收养意见必须一致⑥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弃婴、儿童的,收
1992年《收养法》实施前形成的事实收养,按照司法部《关于办理收养法实施前建立的事实收养关系公证的通知》等文件的规定,由当事人到户籍所在地的公证机构办理公证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