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奸罪判刑标准的规定: 1、犯强奸罪的,一般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2、奸淫不满十四周岁幼女的,应从重处罚; 3、犯罪情节恶劣,或存在强奸多人、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等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情形,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
1、行为人构成强奸罪的,一般不可以对其判处缓刑。因为强奸罪最低都要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不符合缓刑的条件。缓刑的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可以宣告缓刑; 2、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该罪侵犯的客体是妇女性的不可侵犯的权利,即妇女按照自己的意志决定正当性行为的权利。犯罪对象是所有女性。强奸罪客观上必须具有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使妇女处于不能反抗、不敢反抗、不知反抗状态或利用妇女处于不知、无法反抗的状态而乘机实行奸淫的行为。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违背妇女意志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另外,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由其他恶劣情形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强奸罪是可以提高判刑的。根据法律规定,强奸罪的加重情节主要包括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二人以上轮奸;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造成其他严重后果。
强奸罪不能缓刑。缓刑只适用于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人。强奸罪的量刑起点就是三年以上,并且强奸犯罪是比较严重的刑事犯罪,一般不会判缓刑。
强奸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只有年满14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男子方可构成其罪;猥亵妇女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强奸罪必须具有奸淫的目的,猥亵妇女罪则无奸淫的目的。强奸罪的行为方式表现为采取暴力、胁迫或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性交,或者奸淫幼女的行为,猥亵妇女罪则是指出于流氓动机,为了寻找刺激、调戏取乐而针对不特定妇女实施的有损于妇女人格的行为。
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强奸罪的客观方面客观方面表现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使妇女处于不能反抗、不敢反抗、不知反抗状态,乘机实行奸淫的行为。
构成强奸罪需要提供强行发生关系的直接证据,同时要有证据证明,受害人和对方发生性关系是违背受害人意愿的。 若现场遗留物,嫌疑人的毛发,留有嫌疑人体液的物品等,可以提交给公安机关。具体的证据收集和搜查工作由办案机关完成。
强奸罪的构成要件: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是妇女性的不可侵犯的权利(又称贞操权),即妇女按照自己的意志决定正当性行为的权利。 2、客观要件。强奸罪客观上必须具有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使妇女处于不能反抗、不敢反抗、不知反抗状态或利用妇女处于不知、无法反抗的状态而乘机实行奸淫的行为。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年满十四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男子,但在共同犯罪情况下,妇女教唆或者帮助男子强奸其他妇女的,以强奸罪的共犯论处。 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并且具有奸淫的目的。
1、最轻的就是三年以上有期徒刑。 2、根据我国刑法规定,第二百三十六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3、强奸罪的量刑标准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强奸妇女1人的,为有期徒刑四年;强奸妇女2人的,为有期徒刑七年;对同一妇女强奸,每增加1次,刑期增加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