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会,强奸罪属于重罪,强奸未遂也要被追究刑事责任、判处刑罚的。 1.构成强奸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1)强奸妇女一人的,可以在三年至五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奸淫幼女一人的,可以在四年至七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十年至十三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三人的; 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二人以上轮奸妇女的; 强奸致被害人重伤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除外。 2.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程度、强奸人数、致人
强奸未遂可从以下四要件认定: 1、侵犯的客体是妇女按照自己的意志决定正当性行为的权利。 2、行为人着手实施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实施了强奸妇女的行为,但由于其意志以外的原因未得逞。 3、行为人是年满十四周岁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男子。 4、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并且具有奸淫的目的。
强奸未遂不适用刑事和解。强奸罪未遂是指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以暴力、胁迫或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行为,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犯罪未得逞。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涉及到强奸罪行的报案有效期会因所判刑罚的差异而有所区别。 通常而言,在犯罪行为发生之后立刻进行报案将更为有利地助力于关键证据的搜集与认定。 当涉案人被判定为强奸罪并被处以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时,其报案的有效期为五年;判处五至十年有期徒刑者,则报案有效期延长至十年;如被裁定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罪犯,那么报案有效期则进一步延长至十五年。 至于被判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的被告人,其报案有效期设定为十二年。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即使超过十二年而未曾提出报案,经过检察院核准后有必要仍可以进行追诉程序。
当事人被诬告强奸的,公安机关认为没有犯罪事实不立案的,被诬告人可以向公安机关反过来举报,但不能提起反诉,诬告陷害罪是属于公诉案件。 举报可以用书面或者口头提出。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女的强奸男的,构成犯法。 但是,要区分被侵害对象是已满14周岁的男子还是不满14周岁的男子。 1.对于不满14周岁的男子,构成猥亵儿童罪。 2.对于已满14周岁的男子,构成强制猥亵罪。 【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
认定婚内强奸的方式是: 1、长期使用暴力手段强奸妻子,对妻子身心健康造成严重伤害,有伤情证明和证人证言的; 2、出于报复、图财等目的,帮助他人强奸妻子的; 3、虽已登记结婚,但尚未同居,女方提出离婚后强制发生性行为的; 4、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且长期分居,有分居协议或证人证言的。
关于强奸罪的法定追诉期,法律规定为五年内至二十年间。 然而,若在逾越该期限后,司法机关仍坚持对案件进行追诉,则需将此决定报告给最高人民检察院以便其进行核准。 需要强调的是,这种追诉期限并非溯及既往,而是以行为发生之日作为初始日期开始计算;如果犯罪行为具有连续或继续状况,那么这个追诉期间则是从罪犯最后一次实施犯罪行为的次日起算。 特别提出,如果在这一期间内再次实施犯罪行为,那么前次涉嫌犯罪行为的追诉期限应从犯下新罪的那日起重新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