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奸,是一种违背被害人的意愿,使用暴力虐袭、威胁或伤害等手段,强迫被害人进行性行为,让自己获得快感的一种行为。 被强奸一年后还没有过诉讼时效,可以告强奸,但最好是留有证据,如果没有证据警方很难立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强奸罪的认定主要考虑一下几点:本质、犯罪对象、犯罪主体、行为方式。强奸罪的量刑基准刑主要依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 强奸罪的认定: 1、强奸罪的本质:违背妇女意志、强行发生非法的性关系;中国的强奸罪保护的是性自主权。 2、犯罪对象;妇女;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合奸幼女必须非雏妓)。强奸尸体不够成强奸罪,应构成侮辱尸体罪。 3、行为方式:“暴力、胁迫或其他手段”。
上诉是指当事人不服第一审的判决或裁定,依法向上一级法院提请重新审理。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五日,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算。 强奸案件属于刑事案件,是上诉期是从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或者受到裁定书的第二日起五日。
正当防卫,指对正在进行不法侵害行为的人,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一定限度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刑法》第二十条规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强奸未遂被杀,杀人者如果是对正在进行的侵害进行防卫造成侵害人死亡的,是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
无关《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或者故意与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 一般刑法观念认为,强奸罪的主体是男性,刑法中并没有对女人强奸男人做出相关规定,因此不构成强奸罪。虽然不构成强奸罪,但是女性强奸男性也是犯法的,应受刑事处罚。
无性防卫能力是指女性当其性不可侵犯权利遭到侵害时,她们对自身所受侵害或严重后果缺乏理解能力,如精神发育迟滞、精神分裂症等。 《残疾人保障法》第六十七条释义规定:奸淫因智力残疾或者精神残疾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残疾人,以强奸论,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强奸无性防卫能力的未成年人构成强奸罪,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或者故意与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 《刑法》第236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积极赔偿受害人,取得受害人谅解,认罪态度好,有投案自首的情节,都可以作为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依据。
强奸,又叫性暴力、性侵犯或强制性交,是一种违背被害人的意愿,使用暴力的非法手段,强制与被害人进行性交,属于违法犯罪行为。 被强奸一个月后可以报警,但是可能有些证据会灭失,导致无法判断案件事实,最好是尽可能的收集证据。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或者故意与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 根据法律规定,行为人明知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而与其发生性关系,不论幼女是否自愿,均应以强奸罪定罪处罚;行为人确实不知对方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 双方自愿发生性关系,未造成严重后果,情节显著轻微的,不认为是犯罪。 并且《刑法》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已满十
拘留有刑事拘留和行政拘留。 1、不满十四周岁的人不管实施何种危害社会的行为,都不负刑事责任,为完全不负刑事责任年龄,不会被刑事拘留。 但是监护人要承担相应的监护不利责任并且承担对儿童犯罪行为危害后果的民事赔偿责任。 2、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一条规定: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也就是说十六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