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拆需要的法律程序是:提出强拆申请,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签署意见;报市政府法制办,市政府法制办作出限期拆迁决定;送达决定书,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召开联席会制订执行措施,作好被拆迁人最后一次说服工作;张贴强拆公告,实施强拆。
对方强拆时使用暴力千万不要冲动以暴制暴,要尽量平复自己的心态,以免对自己人身造成不必要的损害。 要第一时间拨打110报警,另外要做好强拆现场取证,取证工作需要证明的是: 地点、时间、人物、车辆、现场情况这五个要素。
1、拆迁能强拆。法律规定,被拆迁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不搬迁的可由区、县房地局作出裁决向人民法院申请强拆; 2、在政府拆迁过程中,如果被拆迁人的房屋并非违章建筑,则拆迁部门必须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由法院出具强制执行裁定后方可强拆,否则属于违法拆迁。
1、认定是违章建筑,无权主张拆迁补偿。 2、不予补偿的“违章(法)建筑”是指依照法律规定应当无偿拆除的建筑,而不能以是否具有产权证或者批准文件作为判断是否是违章(法)建筑的唯一标准。没有相关的产权证明很多时候是因为社会历史遗留原因造成的,并不是产权人主观之过。
如果农民不同意拆迁补偿价格,政府在一定条件下有权进行强拆,但必须遵循法定程序。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相关规定,政府在实施征地拆迁时,需要与被征收人达成补偿协议。如果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且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不搬迁,那么政府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进行强制执行。这意味着,政府在满足一定条件后,有权对不同意拆迁补偿价格的房屋进行强制拆除。
1、在行政诉讼期间房屋是不会被强拆的。根据行政强制法的规定,对于违法建筑,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即当事人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期间,不可对其进行强制拆除。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四条: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 2、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行政行为本身的目的并不是以非法违法的行为来处理问题,执行后不论造成的局面是否合法得当,但都是应该被视为为合法的法律效力。
可以司法强拆。 司法强拆是指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补偿决定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一步: 发现违建。 可以是执法机关自己发现,也可以有人或者单位举报发现; 第二步: 立案审批。 执法机关认为有必要进行立案调查的,进行立案审批,该程序是内部程序; 第三步: 调查是否有相关规划手续,询问当事人、制作询问笔录; 第四步: 制作限期拆除决定书,并送达。 若是未找到违建所有人则通过公告送达; 第五步: 限拆期限届满未自行拆除的,等诉期6个月; 第六步: 催告当事人履行拆除义务,催告期10个工作日; 第七步: 执法机关制作强制拆除决定书并送达; 第八步: 实施强制拆除前进行公告; 第九步: 实施强制拆除。
1、国家不允许行政机关进行强行拆迁,但是特殊情况,政府可以申请法院强行拆迁。 2、法律规定现在强拆是否是属于合法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来判断,如果是其他的人员在没有任何法律依据的情况之下,就擅自的拆除他人的房屋是属于非法的。如果遇到了强拆违法可以和对方友好的协商告知对方这样的一种行为是属于违法的,或者是投诉举报以及诉讼解决。
农村违建房履行报批程序后可以强拆。非法建设的房屋不合乎法律规定,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责令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的决定后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的,建设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责成有关部门采取查封施工现场、强制拆除等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