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被违法强制拆迁房屋,可以报警,也可以通过拍照等方式保留证据,到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遇到房屋拆迁维权的方法有:当事人可以请求当地县级以上政府进行第一步协调,协调双方未达成合意的可以进一步由批准征用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对裁决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一户一宅”的违建是否需要强拆的问题不能一概而论,而是需要讨论房屋违法的程度及历史因素等影响,进而综合判断是否需要强拆。 如果房屋确实存在严重的违法情形,比如严重影响规划、占用基本农田等,也有可能被认定为违法建筑,不会因为符合“一户一宅”就使房屋的违法建筑性质得以改变。 但是即便是违法建筑也必须要由有权机关进行认定,且需要按照法定程序合法强拆。 同时,在被强拆之后,在符合“一户一宅”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下,村民可以重新申请新的宅基地修建住宅。
1、遇到强制拆迁的被拆迁人可以收集相关强制拆迁的证据向公安报警,通过申请信息公开收集征收方程序操作中的违法点,争取时间获得谈判的主动权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2、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要注重证据收集和保存,确定非法强拆的确实是你的房子。 2、双方可以在刚开始的时候调解,达成安置补偿协议,协议不成的,可向行政复议机关提起行政复议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3、要注意诉讼时间。在取得违法强拆的证据之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在六个月内提出。
1、房子被强拆,自己要收集证据,去申请行政复议,本人要弄清房子拆迁是否合法,是否具备合法手续。 2、如强拆是不合法的,拆迁部门要给被拆迁户赔偿损失。 3、当然,对于违章建筑,政府部门经过催促后业主不搬迁的,可以启动强拆手续。
拆迁不签字不能强拆。 (1)如果没有签字,同时在法定期限内提起相应的法律程序,则不能强拆,否则属于违法强拆。 (2)如果只是不签字,而在法定期限内不提起法律程序,又拒不搬出的。征收方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拆除。
1、房子被强拆的,可以向公安报警。 2、同时注意收集相关违法拆迁证据,通过申请信息公开收集征收方程序操作中的违法点,进而给征收方施加压力,争取时间以获得谈判或诉讼的主动权。 3、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小区违建处理如下: 1.小区内的违法建设,由县级政府的建设部门责令拆除,并对使用人处以1000元—5000元以下的罚款,对装饰企业处以5000元—50000元以下的罚款。 2.逾期没拆除的,县级人民政府的建设部门可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 3.由县级地方政府的房产部门责令改正,并给予一定的警告,再根据相应的规定处以罚款。 4.获得的收益用于物业共用部位、设备的维修与养护,其余部分根据业主大会而定。 5.没有获得市规划部门批准,在住宅中搭建建筑物、构筑物的,或私自改变住宅外立面、在非承重外墙开窗的,由市规划部门根据法律法规作出相应的惩罚。
1、及时报警,敦促警察对非法强拆立案调查。警察在接到公民报警后,有出警的义务。如果警察到达现场未阻止非法强拆的行为,属于不作为。如因故未能到达现场,当事人可在事后到县公安局书面报警,警方有义务对破坏公民财产的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如果不立案,属于不作为,当事人可以提起行政诉讼的方式来促使警察立案调查。 2、摄影摄像,固定现场证据。强拆现场,是当事人事后维权的重要证据,因此,一定要第一时间对强拆实施现场进行摄影摄像,以保留现场实况这个有力证据。视频、音频等录好后,不要轻易从原始设备中删除,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应保留在原始摄录设备上,并同时备份。 3、及时委托律师介入,调查取证,提起诉讼。
1、合法强制拆迁的救济方法 被拆迁人的房屋被合法强拆,可以按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程序提出执行异议,法院会就此执行异议进行审查或举行听证,并最终作出裁定。 2、非法强制拆迁的救济方法 在面临非法侵害威胁时,正式书面向当地公安机关提出保护请求,并保留送达回执;在遭受侵害时立即报警求助;在被侵害之后要求立案侦查,追究侵权人的刑事责任;在适当时机向法院提出行政不作为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