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音能否成为证据,关键要要看录音的内容、证明目的、证明力。 如果你认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可以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准备好身份证、结婚证、民事起诉状、相关证据,到法院起诉。 如果被诉,积极应诉答辩。 离婚纠纷,涉及离与不离的问题、子女抚养权以及抚养费的问题、夫妻共同财产分割问题、夫妻共同债务负担问题、过错赔偿问题等。 注意收集保全好相关证据。 【法律依据
法律规定合法取得的电话录音是有效的,那么如何进行电话录音呢? 1、录音的对象必须是债务人一方。只有债务人的讲话才能对他本人有约束力。 2、电话录音内容必须完整反映债权债务的内容。 3、电话录音应当真实完整。没有被剪接或伪造。 4、电话录音内容必须反映被录音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不存在胁迫。 5、电话录音取得的方式应当合法。不能侵害他人合法权益、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
前提是电话录音证据要合法,其内容不侵害他人隐私,并且是合法手段取得。 【法律依据】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未经对方当事人同意私自录音取得的资料能否作为证据使用的批复》最高人民法院要求,证据的取得首先要合法,只有经过合法途径取得的证据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未经对方当事人同意私自录制其谈话,系不合法行为,这种手段的录音资料,不能作为证据使用,或者证据存在瑕疵,不被法院采纳。
录音可以作为证据使用,但应该符合相关规定。根据《最高法院关于录音证据的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录音证据的取得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 录音双方当事人的谈话当时应该是没有受到任何限制的,是真实自由的意思表示,是为了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和查明案件真实情况的。 录音中谈话人身份明确,内容清晰,具有客观真实和连贯性,未被剪接或伪造,内容未被改变,没有疑点,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口头辞退不具有法律的效力,应当要求用人单位出具书面的证明,未出具之前按时上下班,用人单位不安排工作的,向劳动监察投诉要求责令出具解除合同证明书;劳动监察介入之后,无论用人单位是否出具解除合同的证明,均有了证据,才好申请劳动争议仲裁主张自己权利。 如果用人单位口头辞退之后就不出勤,到时候用人单位不承认口头辞退,按旷工处理,劳动者无法证明辞退行为存在的反而会承担不利后果。 【法律
录音属于证据中的视听资料。视听资料是指能够作为证据的录音、录像、电脑储存的数据等,是一种被固定、被保全的证据。 它比较可靠,更接近于真实情况。但是视听资料必须经过审查,才能认定作为证据。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七十条,书证应当提交原件。物证应当提交原物。提交原件或者原物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交复制品、照片、副本、节录本。提交外文书证,必须附有中文译本。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22条规定:调查人员调查收集计算机数据或者录音、录像等视听资料的,应当要求被调查人提供有关资料的原始载体。 提供原始载体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供复制件。录音作为法庭证据,有以下限制:录音尽量保存原始载体;录音不得侵犯他人隐私;录音尽量不要单独作为法庭证据。 当事人出示的录音证据未被剪接、剪辑或者伪造,前后连
要使录音证据具有法律效力,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一是当事人出示的录音证据未被剪接、剪辑或者伪造,前后连接紧密,内容未被篡改,具有客观真实性和连贯性。 二是录音证据的取得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如果录音证据的持有者采用了侵犯他人的隐私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的规定,就属于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诉讼证据使用。 三是对方未提出反驳或反驳理由不成立。法院在把录音证据作为判案
有银行流水只能证明的是您某年某月转给了谁某笔款项,但无法证明转款的性质,所以还需要提供一些其他的证据证明,此笔款项应当偿付。 电话录音若能证明转款的性质,可以作为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偿还,但录音应当保证其来源合法且完整,只有合法和完整且能证明借款事实的录音才会被法官采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房产纠纷录音证据是否有效,需要看录音证据需要证明的案件事实,以及录音内容是否完整,取得方式是否合法等。 若是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反而言之,如果未经相关当事人同意的录音录像资料没有侵害到他人的合法权益,也没有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则该录音录像资料可以作为定案的根据。 【法律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