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礼的返还数额根据双方共同生活的时间长短、彩礼数额大小、当地风俗习惯、过错程度、家庭经济能力双方结婚时间的长短、有无生育子女等因素来确定。《婚姻法解释二》第十条
离婚案件中涉及彩礼返还的,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十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
离婚诉讼判女方归还彩礼应符合三种情况:(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这三种情
未办理结婚登记返还彩礼应当遵循当地风俗习惯原则、照顾无过错方原则、公平原则。《婚姻法解释二》第十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
离婚诉讼判女方归还彩礼应符合三种情况:(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这三种情
一、结婚彩礼有哪些传统意义上的“结婚彩礼钱”,指新郎一方购买婚房,家具,婚后生活用品,以及各种婚礼仪式花费的钱财。新中国成立后,提倡“结婚不讲财”,在20世纪8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3、婚前
结婚彩礼与赠与有何区别彩礼与赠与区别彩礼又称财礼、聘礼、聘财,是在缔结婚姻时男方家向女方家赠送的聘金、礼金。在日常生活中,人们有时会把彩礼与婚前赠与混淆起来,但
彩礼是中国古代婚嫁习俗之一,又称订亲财礼、聘礼、聘财等。彩礼是否退还与结婚时间长短没有关系,如果符合双方办理婚姻登记但是未共同生活或者婚前给付导致生活困难的情形
一、彩礼的性质按照农村的一般习俗,订婚要举行订婚仪式,婚约一方会向对方,或者各自的父母、亲朋好友会向订婚人赠送订婚礼物,俗称彩礼。在司法实践中,对于这种给付财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