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权划拨的四种情况,根据《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四条,建设单位使用国有土地,应当以出让等有偿使用方式取得;但是,下列建设用地,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可以以划拨方式取得: (一)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 (二)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 (三)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
起诉不能离婚的情形如下 1、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2、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3、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4、夫妻感情未破裂。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四条,女方
二次起诉离婚能判离的情形如下: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
下列情况可以起诉离婚: 1.一方坚决要求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离婚。 2.双方虽自愿离婚,但对于子女抚养和抚育费不能自行达成协议的。 3.双方虽自愿离婚,但对家庭共有财产的处理达不成一致协议的。 4.双方虽自愿离婚,但因其他纠纷,如债权债务归属、公房由谁继续租赁等等无法自行协商解决的。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32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
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离婚时男方有转移、隐藏、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等行为的,女方可以要求多财产。 根据《婚姻法》第四十七条: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 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离婚房产分割律师收费情况是:离婚案件的受理费,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规定,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案件受理费;申请费;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离婚案件的受理费,每件交
失信被执行人是指被执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俗称老赖。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在离婚诉讼期间,双方均拒绝抚养子女的,可先行裁定暂由一方抚养。 《婚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 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
单方债务转化成夫妻共同债务的情况有:婚前单方债务的转化;夫妻两地分居或一方长期在外工作,另一方为家庭生活而单独所负债务; 婚前个人所有的房屋或其他财产,由双方长期共同使用、经营、管理,财产中渗入了夫妻双方付出的劳动代价。 《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