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人格否认的情形: (1)公司资本显著不足; (2)利用公司回避合同义务; (3)利用公司规避法律义务; (4)公司法人人格的形骸化。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二百零二条,公司在依法向有关主管部门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等材料上作虚假记载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由有关主管部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犯罪后想要争取轻判,应当尽快自首,主动退赃、赔偿,切忌畏罪潜逃。 犯罪后免除处罚的情形: 1、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 2、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3、犯罪后自首又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4、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法律依
公司法股权转让规定的限制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一条,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
视听资料是指在录音带、录像带、磁盘、光盘、图片、电脑和其他科学技术设备等载体上所存储或记录的声音或图像信息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情形有: 1.直接指向证明对象的声像资料是视听资料。 2.起固定证据作用的声像资料是视听资料。 3.证明侦查程序的合法性的声像资料是视听资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不予行政处罚情形根据《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规则》第十四条,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行政处罚: (一)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 (二)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 (三)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违法行为的; (四)其他法律规定不予行政处罚的。
双方当事人均有下列情形的,为同等责任: (一)机动车追撞前方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尾部的; (二)机动车变更车道时,影响相关车道内行驶的机动车正常行驶的; (三)机动车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道路上会车时,有障碍的一方未让无障碍的一方先行的;但有障碍的一方已驶入障碍路段,无障碍一方未驶入时,无障碍一方未让有障碍的一方先行的; (四)机动车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
不动产申请变更登记的情形: (一)权利人的姓名、名称、身份证明类型或者身份证明号码发生变更的; (二)不动产的坐落、界址、用途、面积等状况变更的; (三)不动产权利期限、来源等状况发生变化的; (四)同一权利人分割或者合并不动产的; (五)抵押担保的范围、主债权数额、债务履行期限、抵押权顺位发生变化的; (六)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范围、最高债权额、债权确定期
民法上的抗辩权很多,诸如同时履行抗辩权、后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先诉抗辩权、时效消灭抗辩权等等,这些抗辩权除了具有民事权利的一般特点之外,还具有自己的特征。 《合同法》第六十六条,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第六十八条,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
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具体情形主要包括,欺诈性的交易方法,这种交易方法主要包括擅自使用一些知名品牌的注册商标,这种行为累计构成了不正当竞争,又构成了商标侵权; 或者是使用一些知名企业的名称,给消费者造成误导。其次就是包括大家熟知的商业贿赂,还有一些虚假广告,或者是侵犯商业秘密等,都属于不正当竞争。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章列举规定了11种不正当竞争行为,其中四种属于限制竞争行为,另外七种
监护终止的情形: (一)被监护人取得或者恢复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 (三)被监护人或者监护人死亡; (四)人民法院认定监护关系终止的其他情形。 《民法总则》第三十九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监护关系终止:(一)被监护人取得或者恢复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 (三)被监护人或者监护人死亡; (四)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