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抵押贷款的办理部门具体是: 1、以无地上定着物的土地使用权抵押,为核发土地使用权证书的土地管理部门; 2、以城市房地产或者乡、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 3、以林木抵押的,为县级以上林木主管部门等。 房产抵押贷款的规定是依法设定的房地产抵押,受国家法律保护。抵押未经登记,就不受法律保护。 根据《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