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所有人将房屋出售后,再将出售的房屋抵押,是属于诈骗的行为,签订的房屋抵押合同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条 【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一百五十四条 【恶意串通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民法典规定,房屋出租后,出租人抵押房屋的,不需要告知承租人,但需要告知抵押权人,房屋出租后抵押,不影响承租人承租权。
抵押登记费用支付可以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的,一般由处理抵押房屋时的款项支付。
债务人向债权人借款,为保证债务的合法履行,债务人可以用动产或不动产进行抵押,来担保债权的实现,只要抵押合同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不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约定的抵押行为就是有效的,对双方产生拘束力,双方必须遵守该合同规定。
房产抵押客户不还钱最后房子的处理方式,一般般走法律程序,法院会判决强制执行拍卖流程。
按照规定在民法典中只是在借条上写明房产抵押是没有效力的。因为依据民法典规定,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我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五条规定,债务人或第三人可以用有权处分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交通运输工具以及正在建造的建筑物等做抵押。
房产抵押受限的条件: (一)土地所有权不得抵押; (二)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不得抵押 (三)权属有争议的房地产和被依法查封、扣押、监管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的房地产,不得抵押; (四)用于教育、医疗、市政等公共福利事业的房地产不得进行抵押; (五)列入文物保护的建筑物和有重要纪念意义的其他建筑物不得抵押; (六)已被依法公告列入拆迁范围的房地产不得抵押。 抵押人未依照前款规定一并抵押的,未抵押的财产视为一并抵押。
房产抵押受限的条件: (一)土地所有权不得抵押; (二)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不得抵押; (三)权属有争议的房地产和被依法查封、扣押、监管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的房地产,不得抵押; (四)用于教育、医疗、市政等公共福利事业的房地产不得进行抵押; (五)列入文物保护的建筑物和有重要纪念意义的其他建筑物不得抵押; (六)已被依法公告列入拆迁范围的房地产不得抵押。 抵押人未依照前款规定一并抵押的,未抵押的财产视为一并抵押。
以商品房设定抵押申请登记的,申请人是抵押合同当事人。申请抵押登记时,应当向登记机构提交下列文件:(1)《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原件);(2)当事人身份证明或单位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3)委托他人登记的,应出具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商品房权利人是自然人的,委托书需公证:①在香港申办的公证文书须经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加章转递确认;②台湾同胞持台湾地区公证机构出具的公证文书须经上海市公证员协会核对,并出具确认当事人的正本与海基会寄送的副本核对一致的证明;③在境外的中国公民、华侨、外籍华人、外国人提供的公证文书须经该国外交部或其授权的机构和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4)房地产权证书(原件);(5)借款合同或抵押担保的主债权合同(原件);(6)抵押合同(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