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官司管辖法院属于专属管辖,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其特殊性表现为凡属专属管辖的案件,即不允许其他同级人民法院管辖。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
诉讼离婚后房产分割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考虑子女和女方利益进行分割。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 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
房产买卖合同违约金,通常将违约金约定为总房价的20%。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
房产中介费的收费项目: 1、评估收费; 2、代理收费。 【法律依据】 《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第十八条,房地产经纪服务实行明码标价制度。房地产经纪机构应当遵守价格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标明房地产经纪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收费标准以及相关房地产价格和信息。 房地产经纪机构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不得利用虚假或者使人误解的标价内容和标价方式进行价格欺
可采取下列措施: 1.立秘密遗嘱。老人可以跟子女讲清楚将根据子女的表现立下秘密遗嘱,将自己的房产遗留给 一个或数个子女,并将遗嘱进行公证,如果某子女对老人不好,老人就随时可以撤销、变更自己的遗嘱。 2.签订遗赠抚养协议。如果子女不尽赡养义务,老人养儿防老的愿望无法实现。此时,老人可以与愿 意对其生活进行照顾的扶养人甚至是敬老院订立遗赠扶养协议,协议约定扶养人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
女方父母婚前买房,男方还贷,离婚时房产的分割应当首先明确该房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房屋产权以登记为准,如果房产只登记在女方名下,则房产属于女方所有,但是需要偿还男方所还贷款,如果登记在双方名下则属于共同财产,应平均分割。 【法律依据】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二条规定,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婚前房产归属的法律规定如下: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十九条规定,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第二十条规定,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
房产归属的一般原则是房产作为不动产,其物权的的设立、变更、转让、消灭遵循物权登记原则,除非有证据证明房屋登记管理部门的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那个房产登记在谁的名下就归谁所有。 【法律依据】 《物权法》第9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物权法》第10条,
离婚时按揭购买的房产的分割,一般按一下情况分别处理: 1、夫妻婚后共同买房并还按揭款 夫妻二人的银行贷款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两人对此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2、婚前一方首付婚后共同还贷 如果是在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夫妻双方的除外。 【法律依据】 《新婚姻法解释三全文》第十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
婚前房产协议有效,只要约定的事项是合法的,是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没有任何的欺诈或胁迫就有效。 离婚房产分割原则是,根据《婚姻法》规定,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1、男女平等原则; 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 3、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 4、权利不得滥用原则; 5、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