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继承的误区如下: 1、反正有法定继承有没有遗嘱都一样; 2、只要立了遗嘱一切就好了; 3、立遗嘱不是自己的事遗嘱得被儿女们接受;等等。 【法律依据】 《继承法》第三条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一)公民的收入; (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婚前房产婚后加名字费用计算标准如下: 1、80元工本费; 2、25元制图费; 3、个人所得税; 4、万分之五的印花税;等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第二条规定,下列凭证为应纳税凭证: (一)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 (二)产权转移书据;
应注意下列问题: 1.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2.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 3.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财产。
夫妻共同房产: 一、婚后以双方或一方的收入和财产购买所得的房产。 二、婚后继承或赠与所得的房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除外。 处理: 1、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2、妻婚后双方对婚前一方所有的房屋进行过扩建的,扩建部分的房屋应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3、双方对夫妻共同房屋的价
(一)诉讼离婚,一方不配合过户的。对于诉讼离婚来讲,只要拿到了法院的判决书或者调解书,不论对方是否配合,办理房产过户不是问题,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房产交易中心会协助法院办理房产过户。 (二)协议离婚,一方不配合过户的。 对于协议离婚来讲,一旦对方不配合,房屋过户就比较麻烦,因为仅凭离婚证书和离婚协议书,尚不足以证明对方房产过户的真实意思,房屋管理部门无法审查协议的真实性。
孩子入学监护人没房产的规定是有些地方确实对此有要求,文件规定,未达到购买时限要求的房产,根据招生顺序调整至第三批次。 【法律依据】 《民法总则》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人员中有监护能力的人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未成年人
婚后房产离婚时应该怎么处理:婚姻存续不足八年,产权很明确的房产,在离婚时的分割方法很明确,按照一方的个人财产处理。但婚后8年内双方对婚前一方所有的房屋进行修缮、装修、原拆原建、扩建的,增值部分应视为共同财产,离婚分割时应对共同部分中非产权人所有部分有所体现,属于另一方应得的分额,由产权人折价补偿另一方。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农村房产土地使用证办理: (1)由农村村民个人向所属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提出申请,领取到土地登记申请审批表。 (2)提交个人身份证或农村居民户口簿复印件一份。 (3)土地权属材料(82年5月14日以前,提交村、队权属来源的证明书。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十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
人民法院资产拍卖流拍后可以再次复拍,但是复拍次数有限,动产拍卖以两次为限,不动产拍卖以三次为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二十六条规定,拍卖时无人竞拍或者竞拍人的最高应价低于保留价; 到场的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不申请以该次拍卖所定的保留价抵债的,应当在六十日内再行拍卖。 第二十七条规定,对于第二次拍卖仍流拍的动产,人民法院可以依照本
新婚姻法房产共有的方式:如果产权证上是夫妻双方的名字,则该房产是完全属于夫妻共同房产。 【法律依据】 《婚姻法》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 (五)其他应当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