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房产过户给已婚子女是否算夫妻共同财产需要具体分析,如果父母有明确表示或书面协议,注明是赠与父母这一方子女个人的房产,那么办理完毕住房过户手续,该住房属于父母赠与这一方子女的个人财产。父母没有任何表示和书面协议的,该住房过户完毕属于夫妻婚后取得共有财产。 【法律依据】 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
流程如下: 1、签约。房地产赠与人和受赠人签约,而且是无偿赠予合约,以此来表明赠与人愿意将房产无偿赠与对方,受赠人也是自愿接受对方的房产赠与。 2、房地产赠与公证。 3、提出书面申请,办理登记。赠与人和受赠人应该同时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提交书面申请,赠与人提出赠与房地产书面申请,受赠人提出接受赠与的书面申请,之后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会办理赠与登记。 4、提交证件资料。
婚前房产属于配偶个人财产,如果离婚,此房产不属于双方的共同财产,不参与双方的共同财产分割;但如果配偶过世,配偶的另一方属于第一继承人,充分拥有继承权,除非配偶生前有遗嘱明确不给另一方。 【法律依据】 《继承法》第10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
房产计税余值是房产税计税要素,指自有房产按房产原价减去一个固定的扣除比例,作为计税依据,税率是1.2%。扣除比例在大多数省市都是30%,就是按照房屋价格×70%得到房产计税余值,再x1.2%按年征收房产税。 【法律依据】 《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二条,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
1、调解。即在第三者的主持下,纠纷当事人经过自愿协商,排除争端,达成和解。 我国在基层群众性组织村民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都设立了人民调解委员会,专门进行民间纠纷调解,包括房地产纠纷的调解。 2、仲裁。房地产纠纷发生后,公民可以提请仲裁机关居中判明事实,分清责任,依法作出裁决。 仲裁是一种准司法活动,其裁决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必须执行。 3、诉讼。即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离婚房不是必须房产分割,可以由双方协商决定。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具体的过户手续有: (1)协议离婚,签订离婚协议书的到公证处办理析产公证,如有离婚判决书的话无需办理公证; (2)到交易中心办理转绘; (3)到房管局办理免征契税申请; (4)办理析产登记手续并缴交50元登记费; (5)取证。 【法律依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 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
房产交易中涉及的赋税有: 1、契税,以所有权发生转移变动的不动产为征税对象,向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2、营业税,对在我国境内规定的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和销售不动产征收的一种税; 3、印花税,对经济活动、经济交往中书立、使用、领受具有法律效力的凭证的单位和个人所征收的一种税; 4、个人所得税,是对个人取得的各项应税所得征收的一种税。 【法律依据】根据《
婚内房产离婚后的分配是: 1、婚后双方父母全款买房,房屋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如果双方有协议就按照协议分割,如果没有协议就按照双方父母出资的比例分割。 2、婚后由一方父母出首付,房屋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一般认定房屋属于夫妻双方共同财产; 父母出的首付视为对一方子女的赠予,离婚时分割房产,房屋产权各一半,但没有支付首付款的一方需要补偿给另一方首付款。 3、婚后由一方父母
夫妻离婚后房产归一方:夫妻双方应及时持离婚证和离婚协议(或法院的离婚判决书或离婚调解书); 房产证、双方的户口本和身份证等,到房管局将房产证过户到离婚后的持人名下。 【法律依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六条: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 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