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有权要求撤销房屋购买合同。若开发商未能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交房期限,或者您已据合同约定,于合同终止日期之前向开发商提出要求后,三个月内开发商仍然未能按约履行交房义务的,那么作为购房者,您将有理由依法请求解除合同;同时,开发商也必须按照合同的约定,全额向您退还您在购房过程中支付给其的全部购房款项及所有相连活期息金,同时还需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涉足按揭贷款置业获得的房产,如因个人意愿变更且放弃购买,则有权退出交易流程。在产权证明文件颁发前,该物业的所有权仍未实现转让,将依然保持原开发商的所有权。在此阶段,购入者与开发商之间的购买合同并未完成全部履行,因此购入者完全能够行使解除权,以提出退还房屋及相关款项的要求。
1、没发任何整改通知就直接拆除是违法执行的,可以去人民法院申诉控告执法部门的。 2、对于违章建筑物,执法部门应该提前15个工作日出整改或拆违通知书给当事人,若当事人不配合工作的,他们是有权强拆的,但是,在没有任何通知书,就直接拆是不合法,也不合理的。可以把他们拆时的视频,被损坏的物品多少,程度,及相关证据,去控告。
购买房子出现问题时,其解决方式有: 1、找开发商协商。 2、向相关部门投诉。 因商品房质量保修责任发生纠纷的,如开发商不予解决,或对开发商的解决不满意,当事人可以向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申请组织认定或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投诉。 3、到法院起诉。
当遇到了房屋购买的项目工程烂尾问题时,您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开发商承担起相应的法律责任。对于业主而言,对于开发商提出的诉讼请求有两种选择: 首先是要求解除买卖双方签订的合同; 其次则是主张合同应该继续被执行下去。就法律程序来看,原告需要在民事诉讼中提出以下两项主要诉讼请求: 第一项是请求判决解除双方之间签署的买卖合同; 第二项是从卖方手中索回已经支付但尚未完成的购房首付款; 同时,原告还应当要求卖家支付给自己相应的违约赔偿金。 至于要求合同继续履行的诉讼请求这部分,通常会请求法院判定卖方必须继续执行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协助原告办理房屋产权登记相关手续等等。
我在此提供一些必要信息进行回答。首先必须明确说明的是,若该房屋于婚前购买并且全额支付完毕,那么将视作个人婚前财产,因此在离婚时不会纳入到夫妻共同财产之列来进行划分。换句话说,假如您在结婚之前已支付了房屋的首付款,其余部分则通过申请按揭方式支付,而最终获得的房屋所有权证书上仅有一方的名字(或者加上自身父母),那么这个房产便是属于个人的婚前财产了。
对于购买的全新住宅尚未交付之际,若想解除合同及退回房产,虽然需要承担相关的违约赔偿责任,然而亦存在如下六种合法合规的退房情形:首先便是延迟交房问题,一旦开发商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日期交房,逾期时间超过了三个月,那么买方便有权向开发商提出退房,甚至享受到双倍返还预付款或者支付贷款利息的权利;其次是没有产权证情况,如因开发商自身原因,导致买方在合同约束下的期限内无法获得房屋的所有权证明书,在此情况下,买方同样具备退房的法律权力;第三则是开发商的资质证书问题,开发商必须具备完备的资质证书,方可进行楼盘建设和房产销售活动。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房屋尚未交付之际,购房者是有权选择撤回购买的。然而,若买卖双方经理性磋商达成共识,或者遭遇超出一方所能控制的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如期履行或实现预定目的等情况,购买方可解除该项交易合同。但是,在此过程中,若出卖人并无任何过失之处,那么购买者可能需承受赔偿损失以及其他形式的违约责任。若房屋交付时间推迟三个月以上,且开发商依然未能完成交付工作,那么购房者便可向开发商提出退房要求,同时请求对方按照双倍原则返还原先缴纳的订金,或者支付相应的房贷款利息。
1、拆迁房屋能出租。房屋征收方案公告后产生不超过一年的冻结期,冻结期内不得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房屋出租不予限制。 2、法律依据《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六条。 房屋征收是国家对非国有财产在进行公平补偿之后实施的一种强制性交易的行政行为。 它必须基于“公共利益”的需要和给予公平补偿。国家只有在公共利益需要的特殊情况下并对土地使用权人给予相应补偿之后才可依照法定程序提前收回公民的土地使用权。征地拆迁实务中,法定的征收程序非常严格,报批前公告程序、调查程序、听证程序、报批程序、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制定及公告程序等等。
划拨地房子可以继承。但对该土地的是不可以继承的。我国法律规定,我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处分对土地所有权,但对于该土地之上的房屋、孳息等相关财财物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