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属于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房子不能跟宅基地分开,只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才有资格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以外的农民、城镇居民都不是合法的购买主体。 也就是说,只有本村以内的村民之间的协议是有效的,其他比如城镇居民或者别村村民,即使签订协议,因为违反法律规定,协议也是无效的。
商品房经验收合格,取得《竣工备案表》是法定交付条件。 商品房经综合验收合格,住宅小区等群体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应当进行综合验收。其验收内容包括: (1)工程质量、规划、消防、人防等涉及公共安全的内容,城市规划设计条件的落实情况; (2)城市规划要求配套的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建设情况; (3)单项工程的工程质量验收情况; (4)拆迁方案的落实情况;物业管理落实情况。
农村拆房建房需要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
1、违章建房履行报批程序能强拆; 2、违章建房是指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未按批准范围、内容施工的建筑物,不合乎法律规定; 3、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责令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的决定后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的,政府可以责成有关部门实施强制拆除。
1.在事件发生时,务必要保持冷静并立即报警寻求救助。 2.运用摄影摄像技术,确保将现场状况以及相关证据记录下来以备后续使用。 众所周知,这些影像资料对于被强制拆迁者日后维权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所以务必尽快对此类事件现场进行详细且准确的拍摄记录,从而保证能够保留下最具说服力的证据。 3.在处理此类事件时,应尽早委派具有相关经验的律师介入,通过其专业知识对案件进行深入调查和搜集证据,以便于在适当时机进行诉讼。
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各地政策不一样,拆迁方会公布拆迁安置方案,被拆迁人可以选择对自己有利的方案签订拆迁安置协议来决定分房方式。拆迁分房子是根据拆迁地安置的情况确定的,属于回迁安置的,在原居住地附近安置分房子,属于异地安置的,在安置地点拆迁分房子。
如果房屋本身是危房,且是在洪水等自然灾害的情况下导致的房屋倒塌,通常国家是会有补偿的,但是具体的补偿或者援建方式每个城市都不同。 自然灾害救助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领导负责制。负责组织、领导全国的自然灾害救助工作,协调开展重大自然灾害救助活动。国务院民政部门负责全国的自然灾害救助工作,承担具体工作。国务院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全国的自然灾害救助相关工作。
1、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农户,以户为单位向所在村民小组提出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书面申请。 2、村民小组收到申请后,应提交村民小组会议讨论,并将申请理由、拟用地位置和面积、拟建房层高和面积等情况在本小组范围内公示。 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村民小组将农户申请、村民小组会议记录等材料交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以下简称村级组织)审查。 3、村级组织重点审查提交的材料是否真实有效、拟用地建房是否符合村庄规划、是否征求了用地建房相邻权利人意见等。 审查通过的,由村级组织签署意见,报送乡镇政府。 没有分设村民小组或宅基地和建房申请等事项已统一由村级组织办理的,农户直接向村级组织提出申请,经村民代
因修建高速公路征地的补偿标准为: 1、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 2、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3、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
因修建高速公路征地的补偿标准为: 1、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 2、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3、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