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购买的商品房无人居住,也是需要交纳物业管理费的。如果房屋长期闲置,可以协商物业管理公司或根据当地出台的相关政策,打折收取。 二、物业管理费在房屋实际交付后由业主买受人交纳,一般是以购房者实际收房之次月开始缴纳。 三、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42条,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一、购买的商品房无人居住,也是需要交纳物业管理费的。如果房屋长期闲置,可以协商物业管理公司或根据当地出台的相关政策,打折收取。 二、物业管理费在房屋实际交付后由业主买受人交纳,一般是以购房者实际收房之次月开始缴纳。 三、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42条,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贷款没有还清房子能买,没还清的贷款房可以贷款。个人的房贷是否还清对个人申请贷款没有什么影响。在银行申请贷款,银行主要是看申请人现在的还款能力和信用记录好不好。申请人的信用记录良好的话,并且有足够的还款能力,就能在银行申请贷款。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二百零一条,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收取借款的,
贷款买房子不可以委托他代办,一定要购房者本人办理。因为银行规定按揭贷款办理必须本人到场。 【法律依据】 《贷款通则》第二十五条,贷款申请:借款人需要贷款,应当向主办银行或者其他银行的经办机构直接申请。 借款人应当填写包括借款金额、借款用途、偿还能力及还款方式等主要内容的《借款申请书》并提供以下资料: 一、借款人及保证人基本情况; 二、财
父母为孩子买房,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7条的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名下的; 可按照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根据《合同法》中买卖不破租赁原则的要求,在房屋租赁期间,如果出租方将房屋出售给其他第三人的话,此时一般情况下是不能要求提前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 也就意味着,其实购买房屋的人也是需要按照之前与出租人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来履行的,如果出租人或者购房者要求你提前搬走的话,是有权拒绝的。
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的话,房产证上只写其中一个人的名字,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十七条夫妻共有财产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
二婚离婚房产分配:如果是再婚前一方出资购房,又登记在这一方名下,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如果是再婚后购房,不管住房登记人是夫妻俩谁,只要无事先特殊书面约定,住房属于婚后共有财产,夫妻俩一人一人半权益,离婚时需要双方自行协议住房的分割分配。 再婚离婚财产分割:婚前个人财产规个人,共同财产依照男女平等的原则、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的原则、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及有利于生产和方便生活的原则进行分割。
夫妻离婚房子过户给孩子的费用,签订委托书时工本杂费,其中包括测绘费,100平方米以下的每份50元,公证费每份200元,查册费100元。评估费是该物业的评估价的5%。赠与公证费是评估价的2%。契税为房管局的评估价的3%;印花税为房管局评估价的0.5%;房地产权转移登记费为每宗80元。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第八条,房地产转让合同应当载明下列主要内容: (一)双
房子土地使用权不是只有45年的,土地使用权年限根据其用途不同使用年限也有所不同。具体使用年限如下: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一)居住用地七十年; (二)工业用地五十年; (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 (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 (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