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的相关要求,“小产权房”不得确权发证,不受法律保护。小产权不能交易,没手续。《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城镇非农业户口居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或者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小产权是集体产权,它的存在是建立在集体产权基础上的。小产权房不一定违法,但当集体产权变动的时候,非该集体成员的权益,以及未经审批私自占有的权益,必然得不到法律保障,甚至有触动法律的危险。
需要看具体情况分析: 一、购房合同一般都需要购房人签字确认,不是本人签的则无效。 二、如果购房人确因特殊情况而无法签字的,可以书面委托其他成年公民作为代理人进行签名,此种情况下不是本人签字则有效。
公租房租满5年可以申请购买。政府建设和筹集的公共租赁住房,承租人租住满5年经市政府批准准予出售的,可以申请购买。 出售的公共租赁住房自购房人办理房地产登记之日起5年内,不得上市交易。5年后需要上市交易的,由政府优先回购。 如果,政府放弃回购的,按届时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的相关规定执行。
需要看房屋是否已经过户,过户了就不可以要回来了,没有过户的情况下可以要回来,但属于卖方单方面提出解约,需赔偿买方违约金,合同中无具体规定违约金数额,但卖方收取了定金,尚未发生其他费用,则赔偿买方双倍定金。如合同中有具体规定违约金数额,就按照合同规定执行。
将房产预告登记撤销掉重新办理。 1、作为不动产登记制度之一的预告登记,具有服务不动产交易的功能,因此,创设预告登记制度有利于保障请求权人的权利。 2、买卖房屋已成为普通百姓的常见行为,但普通百姓作为消费者购买预售的房屋,其只能根据与预售人订立的预售合同享有债权性质的请求权,并不能具有排他的效力
一般在购房者办理完按揭贷款或者全款缴纳完毕,当款项到达开发商账户之后就可以开具正式的不动产发票。 消费者购买商品房己付清全款的,开发商应给消费者开具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如被拒绝可向主管地税机关设诉。
买房需要的流程有: 1、首先通过媒体收集有关房地产项目的各种信息,结合对自身的消费需求状况进行全面、综合的衡量与分析。 2、选定项目后,交定金前,最好向房地产行业的律师或懂行的朋友咨询一下签订合同时应注意的问题。 3、去售楼处交定金,并同时签订认购书和确定签署正式合同的时间。 4、按照约定时间与开发商签订正式的购房合同,按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交纳购房款项。 5、办理预售合同的登记手续,并按规定交纳印花税。 6、合同登记后,需要办理购房贷款的,可以着手办理抵押贷款手续。 7、房屋竣工验收合格后,业主办理入往手续。
可以。同一个户口本上的兄妹之间买卖房屋可以申请贷款,只要满足银行贷款的条件就可以办理贷款。办理银行贷款需要准备资料: 1.有效身份证件; 2.常住户口证明或有效居住证明,及固定住所证明; 3.婚姻状况证明; 4.银行流水; 5.收入证明或个人资产状况证明; 6.征信报告; 7.贷款用途使用计划或声明; 8.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银行贷款需要的条件: (1)年满18年周岁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城镇居民常住户口或合法有效的居民身份证明,银行贷款要求贷款人年龄一般在18-60岁之间; (2)有稳定合法收入,有还款付息能力; (3)贷款银行要求的其他条件。
不可以。 《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二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
经济适用房买卖最新政策: 1、经济适用房规定未满5年不得正式上市交易; 2、政策规定满5年后,补交土地出让金把经适房转为商品房后就可以合法销售; 3、目前还未满5年情况下,签署的买卖合同是无效的,不受法律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