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署房屋交接书就意味着房子已经过通过验收合格。 根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承租人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内容: 1、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租的; 2、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让、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的; 3、将承租的房屋擅自拆改结构或改变用途的; 4、拖欠租金累计六个月以上的; 5、公用住宅用房无正当理由闲置六个月以上的。 【法律依据】 《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五条,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遵循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
合租房要注意的问题: 1、合租房屋的价格。在租房的时候,最好先问清楚市场价,避免在价格上吃亏,同时对于暖气费,物业费,一般情况下是由房主缴纳的,事先要商量好并落实到租赁合同中; 2、签订合租合同,并明确合租条款。如果是自己找到的合租房源,需要签订租房合同的话,可以去网上搜一下房屋租赁合同并打印出来,在签订之前仔细浏览,并在最后一页上写明双方的附加条款,把违约责任写清楚,并要保存对方
结婚前买的房屋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要看具体情况,如果是一方婚前自己出资买的房子则属于个人财产,如果是双方共同出资购买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
根据《婚姻法解释三》第十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 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
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20条的规定: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离婚财产分割的房屋问题的解决: (1)离婚双方对该房今后的市场价进行确认,一方得房,一方获取补偿; (2)双方都要房,可通过房屋置换、调剂; (3)一方要房,另一方不争,但双方对房屋当前的市场价不能达成一致,房屋暂不分割,先作为共同财产,待以后上市时再作分割; (4)竞价,由出价高的一方取得房屋,另一方取得一半价款。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离婚
房屋遗产继承税计算可以参照遗产税的计算公式。 遗产税的计算公式为:应征遗产税总额=应征税遗产净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中华人民共和国遗产税暂行条例(草案)》规定,执行遗嘱及管理遗产的直接必要费用按应征税遗产总额的0·5%计算,但最高不能超过五千元。 被继承人遗产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条所规定的第一顺序继承的,每位继承人可从应纳税遗产总额中扣除二万元; 对于
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继承自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如被继承人立有遗嘱,则按照遗嘱继承,如未立遗嘱,则按法定继承。 宅基地使用权补偿款的分割,容易产生争议,特别是非集体经济组织的继承人往往基于继承关系而主张宅基地使用权,进而提出分割相应补偿款。 《继承法》第三条,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一)公民的收入; (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
农村的房屋交易一旦被判断是无效的之后,赔偿补付问题就会出现。但需要知道,认定合同无效后,在法律上认为卖方负主要责任,有权对买方作出赔付。 农村房屋宅基地可以在本村村民之间互相买卖流转,卖给非本村人的属于无效的买卖。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 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