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的。《继承法》第七条规定: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 (三)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 (四)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看完这个规定,我们就明白了,丧失继承权需要具备非常严重的前提条件,不能仅仅因为多年不来往而剥夺对方的继承权。
昆明市房屋拆迁的补偿被拆迁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或房屋产权调换,也可以选择货币补偿加房屋产权调换的方式按所认定的面积进行补偿安置。被拆迁人可以任选其一。 (一)货币补偿标准 被拆迁人选择货币补偿的,按认定的面积以“房地合一”的方式进行一次性货币补偿。辖区政府结合片区实际参照附表2(表格附本文后)制定具体标准。 (二)房屋产权调换 被拆迁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按照本指导意见第
刚租的房子不能转租,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擅自转租的,转租合同属于效力待定的合同,出租人在一定期限内未提出异议的,转租合同有效,反之则应认定为无效合同。 房屋转租的风险: 1、租金无法收取。 收不到租金的情形最为普遍,所以这也是房东最为关心的一个问题。租客以各种理由拖欠租金的,可以在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包括拖欠租金的违约条款。在租赁合同中就约定,如果出现拖欠房租达2个月以上的情形
抵押人是可以出租抵押房屋的,但租赁权不能对抗抵押权。 《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十六条规定,抵押人将已抵押的财产出租的,抵押权实现后,租赁合同对受让人不具有约束力。 抵押人将已抵押的财产出租时,如果抵押人未书面告知承租人该财产已抵押,抵押人,第三人因此可能不知道所购房屋上存在租赁关系,而与出租人建立买卖关系,该第三人是善意第三人。在此情况下,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
违章建筑是指未取得拟建工程规划许可证(原址、选址建房意见书),在规划区以外建设; 违反《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动工建造的房屋及设施。 根据我国《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拆除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 拆除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应当给予适当补偿。因此,在拆迁过程中,拆迁人对拆除违章建筑
房屋增值部分在离婚时的分配: 1、购房时,只有一方出资购买的,此房子属于购房者的个人财产。不管是婚前购买,还是婚后购买,只要是个人财产购买的,都属于一方个人财产。因此,由房子的增值部分属于房子价值的一部分,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按照个人财产不予分割。 2、如果购买的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则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按照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房屋增值部分就不需要单独列出予以
先由区局申请受理,并提出审查意见送市局产权地籍处审核同意后,区局方可发证。 登记需要提交的材料有: (1)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 (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正本)及附件; (5)房屋竣工验收证明; (6)房屋测绘报告。 《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第十条,房屋权属登记依以下程序进行: (一)受理登记
集体土地的房屋拆迁的常见问题有,法定补偿标准的缺失造成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随意性极大,对拆迁中农民的私有财产权保护不够,房屋所有人和第三人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等。 我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第二、第三款对耕地征用的补偿费,安置补助费进行了规定并有具体的计算标准,但对因土地征用而引起的农民在宅基地上自建房屋的拆迁却没有补偿标准。 现实中,一般是由政府参照《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及《
房屋租赁期间修复由出租人承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由承租人来承担维修义务,否则出租人有义务检查、维修房屋,保证房屋符合合同规定的用途。 《合同法》第二百二十条,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二百二十一条,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要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
房屋租赁的订金主要就是为了约束双方形成的租赁关系的,在正常情况下,如果说房屋租赁合同到期并且自己也不打算租了,那么订金是可以如数退回的。除非自己在租房的过程当中有损毁房屋原来的东西,那订金的退回肯定会受到一定的影响。 我国《合同法》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房屋的最长租赁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