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
1、父母出资购房赠与一方:例如:男方父母出资购买了一套房产夫妻双方分文未出但小产证上权利人一栏则记载了男方、男方父母三人的姓名。现夫妻俩面临离婚女方主张这房产中
需要看房贷是在婚前产生的,还是在婚后产生的,如果是在婚前产生,是个人债务,应当由个人偿还,但如果说虽然是在婚前产生,但是双方共同接待,或双方有书面约定属于共同债
贷款未到期的所需证件:1、凭生效后《离婚协议》(需公证)或法院《仲裁(判决)》中有关房产归属的条款2、《离婚证》3、双方《身份证》4、原房屋所有权或抵押权相关证
这种情况如果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你们两个人都没有必要继续还款起诉离婚,等待法院拍卖就可以了。
这个属于夫妻的共同债务,你们可以协商处理,如果无法协商一般平均分担。
你好,《婚姻法》第39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具体情况,按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以均等分割的方式判决,同时,也
按照离婚时的约定处理。如果没有对此进行约定,离婚后房产归谁,就由谁偿还房贷。
一、夫妻共同购得的房产属共同财产,如无其他约定,两人各占一半的份额。如在房贷未完清时就要离婚,那就先要确定离婚后谁承担所余欠款的还贷的责任。再将前段的共有部分进
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功由法院判决给产权登记的一方,也就是房产证上有名字的一方,但需要给另一方补偿。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