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赡养老人主要有两种申报方式:通过扣缴义务人申报和综合所得年度自行申报。 他们的区别就是,扣缴义务人申报是预扣预缴。综合年度所得自行申报就是暂时先不扣,自己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办理汇算清缴,多退少补。 【法律依据】 《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规定,本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专项扣除,包括居民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
个人所得税赡养老人是指赡养老人的支出允许税前附加专项扣除。 1、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2、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 可以由赡养人均摊或者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 【法律依据】 《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按照现行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扣缴义务人每月预扣、代扣的税款,应当在次月十五日内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扣缴个人所得税申报表。
赡养老人申报如果不是独生子女的话,还需要准备共同赡养人信息,包括共同赡养人的身份证信息。
个人所得税申报是指在我国,个人年度收入超过一定的限额时,必须进行个人所得税申报。 纳税人取得应纳税所得后,根据取得的应纳税所得项目、数额,计算出应纳的个人所得税额;或者纳税人在一个纳税年度终了后; 根据全年取得的应纳税所得项目、数额、应纳税额、已纳税额、应补退税额,并在税法规定的申报期限内,如实填写相应的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报送税务机关,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在填报提交三天后即可生效。如果选择的是通过扣缴义务人申报的,在提交成功以后可以通知单位三天后即可下载信息。 如果选择的是综合所得年度自行申报,要在次年的3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办理汇算清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十二条,居民个人申请抵免已在境外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应当提供境外税务机关出具的税款所属年度的有关纳税凭证。
个人所得税作用: 1、从法律角度讲,申报是义务、公民应当依法纳税、税收具有强制性。 2、个税可以作为自己收入证明的佐证。 3、防止个人隐匿收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条:个人取得的应纳税所得,包括现金、实物和有价证券。所得为实物的,应当按照取得的凭证上所注明的价格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无凭证的实物或者凭证上所注明的价
个人所得税是在扣除员工五险一金扣款之后计算。还要扣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指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6项专项附加扣除。其他补贴也加入进行一起计算。员工的补贴也是算入员工本月收入的一部分,应该纳入收入一起计算个人所得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忘记申报可采取方式如下: 1、网上申报的:税款直接从软件上申报,稍后收取申报回执及付款回执,以此证明你已申报且缴税成功,付款回执可作为原始凭证记账。 2、手工申报的:税款一律在税务局的征收大厅申报,税务局打印出缴税凭单后,交纳税银行扣款,回执联作为原始凭单记账。 【法律依据】:《个人所得税法》第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应当依法办理纳税申报:
个人所得税之所以要填子女信息是因为,自2019年1月1日起,新修订的《个人所得税法》增加了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和赡养老人等六项专项附加扣除。 填写子女信息是为了进行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进一步减轻群众税收负担,增加居民实际收入,增强消费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