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检察院不批捕之后最快当天就会放人,法律上根本就不允许公安机关拖延几天之后再放人,即便是公安机关结合当前的案情还需要继续侦查工作,也应当将羁押的这种措施变更为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强奸罪批捕后至少要三个月到法院审理。从检察院批准逮捕到案子移送法院,这中间需要经过公安机关的侦查,侦查期为两个月。如检察院认为证据不够充分,不能形成完整的证据链,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从检察院批准逮捕到案子移送法院,这中间需要经过公安机关的侦查,侦查期为两个月(案情复杂的可以由检察院批准延长侦查一个月)。
批捕后调查最短时间为4个月最长为15个半月后被判刑,刑事拘留最长时间是三十七天,但经批捕后逮捕,则可继续羁押,一般侦查期限是两个月,但经批准后可延长。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如果批捕家属是会知道的,公安机关将嫌疑人逮捕之后是要通知家属的。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规定,公安机关逮捕人的时候,必须出示逮捕证。 逮捕后,应当立即将被逮捕人送看守所羁押。除无法通知的以外,应当在逮捕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
批捕后不起诉是合法的,如果不满足起诉的条件的,可以不起诉,认为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应当立即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对于各自决定逮捕的人,公安机关对于经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的人,都必须在逮捕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逮捕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第九十五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逮捕后,人民
检察机关内部的批捕的规定如下: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应当根据情况分别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对于批准逮捕的决定,公安机关应当立即执行,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不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说明理由,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同时通知公安机关。 第九十一条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
刑事拘留不批捕的,37天后是会放人的。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
在我国被批捕后是可以取保的,如果已经由检察院批捕,其委托的律师也可以申请取保候审。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
检察院批捕后可以不起诉,批捕与起诉虽然是很多刑事案件都会经历的流程,但是并非逮捕即会起诉。检察院同意公安机关提出的逮捕请求,一般只是由于若不将该犯罪嫌疑人逮捕,可能会给社会造成更大的侵害,但是逮捕之后,并不意味着司法已经已经掌握了可以判刑的证据。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
批捕在逃和刑事拘留的区别:拘留是将罪该逮捕的现行犯或者犯罪嫌疑人当即暂时剥夺人身自由。刑事拘留有明确的期限要求,不得超过三十天。拘留是将罪该逮捕的现行犯或者犯罪嫌疑人当即暂时剥夺人身自由。刑事拘留有明确的期限要求,不得超过三十天。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