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具体情况。 1、在承包期内,村里无权收回被承包的土地; 2、承包期届满,一般也不得收回被承包的土地。 只有在承包户死亡、户口迁出、及承包户明确要求交回被承包的土地等一些特殊情况下,村里才可以收回被发包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政府强制征收承包荒山可以向国土地资源局进行反映并报警。 政府强制征收承包荒山的维权的方式有: 1、可以到当地的土地管理部门举报。 2、网络举报:国土资源部举报信箱 3、寻求媒体帮助。 4、向征地部门所在地政府或上一级政府投诉,但实践中这种事举报也没有用,政府部门不予处理。 5、向法院提起诉讼。 政府强制征收具体处罚如下: 1、非法占地的法律责任是行政处罚。 2、非法占用的土地要责令退还。 3、对已建的建筑物及设施,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要予以没收。 4、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要予以拆除,除此之外,可以并处罚款。
土地承包合同最多签约期限,要根据不同的土地性质来看。如果承包的是耕地的,承包期限是三十年;如果承包的是草地的,承包期限是三十年至五十年;如果承包的是林地的,承包期限是三十年至七十年。但上述期限届满后,可依法申请延期。
承包的土地被人侵占可以向当地的国土局投诉并反映情况。 非法占有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治理,可以并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农村发展集体主义经济社会组织成员对本集体经济管理组织依法承包的农村土地,即承包地,享有承包权。 承包方享有承包地使用权、承包地经营权的收益和流转,有权自主组织产品的生产、经营和处置;依法征用、占用承包土地的,有权依法取得相应的补偿;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承包土地不得改变用途。根据法律规定,土地承包方有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的义务,未经法定程序,不得擅自将承包土地用于非农建设,如擅自改变土地用途导致土地损坏或破坏生态环境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承包方的权利: 1.依法享有承包地使用、收益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置产品。 2.依法互换,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 3.依法流转土地经营权。 4.承包地依法征收、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承包方的义务: 1.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未经依法批准不得用于非农建设。 2.依法保护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土地被承包后国家征收土地时土地补偿费归集体所有,归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所有成员,安置补助费归土地承包人所有,归承包期内失地的土地承包人,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归经营种植者和附着物权利人所有,由村集体召开村民会议讨论决定具体分配。
承包合同的承包人,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但必须征得发包人的同意。 承包人分包出去的部分工作只能是非主体结构的任务,分包人必须有相应的资质等级。 分包只能发生一次,禁止再次进行分包。
1、承包地被征收土地补偿款归土地所有人所有。 2、土地管理法规定,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3、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4、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1、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 2、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 3、对于安置补偿费的归属,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 4、双方互换土地原享有的承包权和义务也互换,当事人可以要求办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变更登记手续。土地承包经营权归谁,土地承包经营权就是谁的,该部分补偿就是谁的。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土地承包要签订承包合同的,承包合同要载明土地承包的期限,发包人和承包人的权利义务等内容,土地承包期届满后,应该按规定延长承包期限,如果发包人不延长农村果园承包期限的,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仲裁或者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