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承揽关系不属于劳动关系,因承揽人在承揽活动中受伤的,不能认定为工伤,可以按人身损害赔偿的规定处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
产生劳动纠纷的,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承揽人在工作期间,应当接受定作人必要的监督检验。定作人不得因监督检验妨碍承揽人的正常工作。
(一)规范劳动关系与在法律依据的主要区别劳动关系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范和调整,而且建立劳动关系必须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务关系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承揽人所完成的工作成果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或要求的,或者使工作成果价值减少的,承揽人应对此承担瑕疵担保责任承揽人承担瑕疵担保责任,应具备两个条件:1.承揽人
承揽人所完成的工作成果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或要求的,或者使工作成果价值减少的,承揽人应对此承担瑕疵担保责任承揽人承担瑕疵担保责任,应具备两个条件:1.承揽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五十一条之规定,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加工承揽合同纠纷的法律风险提示: 第1、质量条款必须明确具体,加工承揽业务切忌质量约定不清或口头约定质量,一旦发生纠纷,后患无穷。质量条款要约定明确仔细。 第2、原材料提供及风险负担,原材料可以由定作方或承
辅助工作可以交给第三人完成,主要工作必须要经定作人同意。 《合同法》第253条规定,承揽人应当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完成主要工作,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承揽人将其承揽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应当就该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作人负责;未经定作人同意的,定作人也可以解除合同。 第254条规定,承揽人可以将其承揽的辅助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 承揽人将其承揽的辅助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五十一条之规定,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 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 加工承揽合同纠纷法律风险提示。 1、质量条款必须明确具体,加工承揽业务切忌质量约定不清或口头约定质量,一旦发生纠纷,后患无穷。质量条款要约定明确仔细。 2、原材料提供及风险负担,原材料可以由
私人包工头组建施工队,因没有建筑施工资质,就挂靠某建筑公司。施工队以某建筑公司的名义从某单位承揽工程后,施工过程中发生伤亡事故。由谁负责? 法律规定不得擅自转让、出借建筑资质许可,由于某建筑公司与该私人包工头明知出借和借用资质的行为不符合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仍然积极实施,具有重大过错,那么,造成的后果也应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