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规定,房屋出租后,出租人抵押房屋的,不需要告知承租人,但需要告知抵押权人,房屋出租后抵押,不影响承租人承租权。
拆迁租赁房屋应当考虑两个因素,一是保护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所有权人可以选择货币或房产调换的补偿方式,二是保护承租人的合法权益,依法拆迁是合法行为,是解除租赁合同的原因,所以拆迁部门在拆迁时也会一并考虑承租人的损失。
租赁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承租人。出租人与承租人协商一致的,承租人可以在租赁期间退出租赁关系,将房屋承租权转让给第三人,由受让承租权的第三人与出租人建立新的租赁合同关系。
单间房屋出租合同应当这样写:1、承租人的具体情况,包括姓名、性别、民族、住所和联系方式;2、出租人的相关信息,包括姓名、性别、民族、住所和联系方式;3、出租人出租的是哪一个单间,单间的内部情况也必须写清楚;4、承租人的租赁期限;5、单间的租金,还有租金的支付时间和方式;6、违约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承租人是租客。
1、如果房东与租客有签订合同,可根据合同进行处理,双方协商沟通。2、如果租客故意赖租,可要求租客搬离,在租客不执行的情况下,房东可更换门锁。3、如果以上方法都行不通,可提交租客违约的证据,向当地的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来解决问题
公有住房承租权的取得是有一定法定条件的,特别是原承租人死亡时,承租权并不能像其他可继承的财产权一样适用《民法典》的规定来继承。 对于符合承租条件的承租人要变更承租人姓名继续承租的,必须经过房管部门同意。 公租房变更承租人条件: 1、原承租人死亡或外迁; 2、与原承租人为同一户籍; 3、是原承租人的家庭成员; 4、与原承租人共同居住二年以上; 5、没有其他住房; 6、满足条件的当事人还须写出书面申请,经出租人同意并办理变更登记后方能成为合法的公房承租人。
如果出现承租人是死在出租屋里面的情况,那么出租人应当及时通知公安机关调查处理,并要积极配合公安机关的调查取证工作。 如果是承租人是自然死亡的,出租人则应当及时通知死者家属,如果家属或者同住人不继续租赁的,出租人可以解除租赁合同。与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或者共同经营人想要续租的也可以按照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
首先出租人应该与承租人进行沟通,弄清提前退租的真实原因,到底是主动提前退租还是被动提前退租。如果是主动提前退租,证明承租方财务方面有保障,对这类退租的处理可以不必要太急,而要求与对方另行达成一份终止租赁协议,规定一个退租时间,并要求承租方支付合理的补偿。如果退租方是被动提前退租,这就证明承租人在财务上出现危机,对这种情况,出租人应该抓紧时间处理此种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如果租赁合同未对此约定,承租人单方解除合同的,应由承租人赔偿出租人的损失。一般来说,剩余租期超过3个月的,赔偿数额按3个月租金计付;剩余租期不满3个月的,赔偿数额以剩余租期的租金计付。因此,就你的情况而言,你需赔偿3个月的租金给房东。合同正常到期解除,双方要有交房手续,要清点物品,退还剩余的租金和押金,上述过程应该有书面文件予以证明。在提前解除合同的情况下,当然也少不了上述文件,另外,还要再多出一份,就是《解除租赁合同确认书》,在解除时双方应该就哪一方提出解除、另一方的态度是什么、是否承担违约责任、如何承担等问题在这份文件中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