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租人停产停业补偿的承担主体是明令禁止或限制其正常营业的拆迁人,除此之外还应补偿承租人替代土地的租金价差损失、地上物即房屋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的损失、搬迁费用和解聘员工的安置补偿费用等。
承租人免责事由有:承租人按约定使用租赁物的,可以免责;因出租人不履行义务造成损失的,可以免责;因不可抗力、意外事件等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原因导致租赁物毁损、灭失的,可以免责。
公房承租人诉求居住人腾房纠纷可以通过和解、协商、仲裁、诉讼进行处理。首先应按平等互利的原则私下进行和解,和解不成可请第三方加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以根据合同约定或当事人之间的协议由指定机构进行仲裁;仲裁仍未解决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门面出租给第三人。租赁合同中已经约定可以转租、或出租人同意转租的,承租人可以出租给第三人。新签订的租赁合同应符合双方意愿,转租时承租人不得在房屋内擅自搭建,不得拖欠租金,不得超过剩余租赁期限。
承租人擅自转租应该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承租人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应当经出租人同意。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承租人可在征得出租人同意的情况下进行装修,只要承租人在出租人同意的范围内进行装修的,承租人的行为不构成侵权,也不构成违约。如果没有经过出租人同意装修房屋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恢复原状。
下列情形承租人可解除合同: 1、不定期租赁的承租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2、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 3、存在当事人约定或法定解除情形的。
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对出租人的房屋拥有优先购买权。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但是,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或者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的除外。
承租人是有权利换锁的,出租人和承租人签订租赁合同后,承租人就有权使用、收益租赁物。但是对于房屋的设施装修,承租人需要经过出租人的同意,出租人不同意及时修复造成损失的,出租人要进行赔偿。
业主公约对于承租人有约束力,业主公约对非业主物业使用人也发生法律效力,非业主物业使用人一般指物业的承租人、借用人、代管人、典用人等实际使用物业的人。基于其实际的物业的使用,作为物业管理区域内最高自治规范的业主公约当然能约束非业主物业使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