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还小的时候父母可以离婚,孩子判给谁看具体情况定。法院会综合考虑男女双方的工作时间、经济收入情况、住房条件、与孩子相处的时间、家人能否帮忙一起照顾小孩、学历等情况。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3、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4、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这是争取抚养权最基础、最重要的一环。证据应围绕证明您能提供更稳定、健康、有益的成长环境。 证明抚养能力:提供稳定的收入证明(如工资流水、纳税记录、劳动合同)、良好的居住条件证明(如房产证、长期稳定的租房合同及居住环境照片)。
所有行动都应以孩子的真实利益和身心健康为出发点。通过上述系统性的准备,您可以在离婚诉讼开始时,就占据非常有利的地位,向法庭呈现一个清晰、有说服力的“主要抚养人”形象。
在抚养权存在争执,无法协商一致的情形下,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中的规定,判由男方抚养子女的有利条件有: (1)子女虽然在两周岁以下,但母亲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子女虽然在两周岁以下,但母亲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的; (3)子女虽然在两周岁以下,因其他原因,子女确实无法随母亲生活的; (4)男方已作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5)子女随男方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6)男方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7)双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生活多年,且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的; (8)八周岁以上的子女主动要求与父亲生活的。
1、原告起诉。 2、法院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 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 4、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并公告。 5、法庭调查阶段包括:当事人陈述;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 6、法庭辩论包括: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互相辩论。 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7、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8、判决宣告。
孩子抚养权的分配法院主要从有利于孩子的成长来考虑: 1、处于哺乳期内的婴儿,小孩一般由母亲一方抚养,这点对于女方争取抚养权有利; 2、证明自己有长期稳定的工作收入,经济条件较好,能给子女带来更优越的生活环境; 3、证明对方有不良恶习的相关证据,如:家暴、吸毒、赌博、酗酒等。
婚内提前约定子女抚养权的协议,不能直接认定全部有效或无效,需要结合离婚时的具体情况判断,抚养权归属的核心判断标准始终是「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原则。
夫妻离婚时孩子抚养权的判决,我国法律以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利益为核心原则,具体裁判规则结合现行法律规定分情况处理如下。
1、离婚时子女的抚养权先由父母协商确定。如果无法协商一致的话,再由法官进行判决。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的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1、孩子满一年起诉离婚的,孩子一般归女方。如果父亲能够提供证据证明母亲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它严重的疾病,导致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也可以由父亲抚养。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3、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