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有案底孩子抚养权可能会判给女方。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会判给女方,除非女方有特殊情形。两周岁以上的子女,会优先考虑条件较好的一方抚养孩子。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主要考虑:经济状况、个人素质、生活环境、对子女的责任感、以及与子女的感情亲密程度等。男方有案底,可能会被女方以不利于孩子成长环境而不适合抚养。
女儿一周岁离婚抚养权归属一般是女方的,除非有特殊原因。
父母双方可以协议子女随一方生活并由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育费。但经查实,抚养方的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不予准许。
争取孩子抚养权的方法如下: 1、应当证明孩子跟随其生活更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 2、证明对方存在重大疾病或传染性疾病,可能影响孩子健康成长的。 3、证明对方经常不回家,不履行抚养义务的等。
父母在离婚时,孩子已经成年超过18周岁还在上学的,父母离婚抚养权问题依然存在,但是应该征求孩子意见。若是已经独立的则不存在抚养权问题。父母只有对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抚养和教育的义务。夫妻离婚时,如果孩子已经成年,法院只需要判决离婚,并对财产分割作出处理即可,不用再处理孩子的问题。
离婚时,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共同抚养子女。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如果父母能够达成一致意见,共同抚养子女,这对于子女的健康成长是有利的。
抚养权更改需要去民政部门更改。变更孩子的抚养权需要到法院起诉解决,但是需要提供证据证明孩子由自己抚养更利于孩子成长。可以与对方协商变更,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协议即可;如果无法协商一致,起诉变更。法院会从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保护子女合法权益结合父母双方的实际抚养能力和条件等具体情况考虑判决孩子的抚养权。孩子抚养权是指父母对其子女的一项人身权利,抚养有婚生的抚养与非婚生的抚养之分,在现实生活中由于各种原因的出现与发生,导致父母对子女的抚养权得不到很好的保障。
一般情况下是不可以的。夫妻双方平等享有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权利,共同承担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即使离婚抚养关系也并不会随之消失。但是在特殊情况下,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综上外婆不是法律上的第一监护人,不可以跟孩子的父母争夺抚养权,但是孩子父母已经死亡或无力抚养孩子的除外。
抚养权一般不能强制,具备强制执行力的是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当事人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监护权可以自愿变更。监护人应当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履行监护职责。监护人除为维护被监护人利益外,不得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在作出与被监护人利益有关的决定时,应当根据被监护人的年龄和智力状况,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