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婚生子女该由谁来抚养: (一)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 (二)对两周岁以上的子女,一方有下列情形的可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它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育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
离婚抚养费用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但如果父母双方在离婚时明确约定其中的某项费用另行计算、抚养费每年上涨比例、付至大学毕业等约定有效。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七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母未尽抚养义务,是不可以不赡养他们的。赡养父母是子女的法定义务,这种义务是不附加条件的义务,即使父母未尽到抚养义务,父母年迈时,子女仍然有赡养他们的义务。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
离婚案件子女抚养的归属问题: 一、两周岁以下子女的抚养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 2、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3、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
当代农村隔代抚养对留守儿童的影响是: 1、留守儿童的受监护权无法保障,这类监护人年龄普遍偏大,而且大多数人文化程度不高,使得他们在履行监护职责时常处于心有余而力不足的境地; 2、留守儿童的受教育权令人担忧,留守儿童是受教育权的权利主体; 3、留守儿童的人身权利难以维护。 根据《民法总则》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只有其父母死亡或没有监护能力时,才由有监护能
帮扶与抚养的区别:帮扶只是亲人之间的帮助,没有法律上的强制性;抚养是作为一种法律义务存在的,父母对子女具有法定的抚养义务,在法律上具有强制性。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二十一条,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
非婚生子女的抚养已经抚养费问题与婚生子女相同,根据《婚姻法》第二十五条,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抚养费具体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七条,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
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带孩子的一方死亡,另一方作为孩子的亲生父母,对孩子具有法律上的抚养权利。 所以,另一方对孩子有抚养能力,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主张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权。 如果另一方没有抚养能力,抚养监护责任就由死亡一方的父母家人来承担。关于未成年子女的监护权,未成年子女已满十周岁以上的,需充分尊重孩子的意见。 法律依
双方所生的非婚生子女,由哪一方抚养,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时,应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哺乳期内的子女,原则上应由母方抚养,如父方条件好,母方同意,也可由父方抚养,子女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应征求子女本人的意见,一方将未成年的子女送他人收养,须征得另一方的同意。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二十五条,非婚生子女,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
同居关系解除对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有异议应当以“同居析产、子女抚养纠纷”立案受理。 【法律依据】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一条规定,当事人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当事人请求解除的同居关系,属于婚姻法第三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依法予以解除。 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