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离婚之前孩子的抚养费并非有夫妻共同财产支付,那么离婚时可以申请法院判决对方补缴孩子抚养费。抚养费的标准主要根据生活城市消费水平、孩子必要开支以及收入水平。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
一般情况下,结婚一年宝宝一个月离婚时,除非女方有法律规定的不合适抚养的情形外,两周岁以下的孩子应由女方抚养。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一条规定,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
起诉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应当支付抚养费,抚养费相关事宜可以由当事父母双方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 法律依据:《婚姻法》第三十七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
《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的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 父母抚养子女一般到18周岁为止,年满18周岁的人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
依据《婚姻法》的规定再婚后与配偶的子女形成继子女、继父母关系的,要对继子女承担抚养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国家保护合法的收养关系。养父母和养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养子女和生父母间的权利和义务,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第二十七条规定,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歧视。继父或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
离婚时抚养权的归属,可以双方协商,一旦协商不成,则需由法院判决。法院判决抚养权归属,一般根据有利于子女成长原则进行:主要考虑以下因素:夫妻双方的学历、工作、收入、年龄、家庭环境、子女的年龄等。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女儿由女方直接抚养,就说明孩子的抚养权已经判给女方,虽然孩子的抚养权归属于女方,但男方也有对孩子的抚养义务和探视权。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
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抚养教育义务。此项义务是法定的,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夫妻双方离婚而消除。 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不抚养孩子,不论是父母双方还是一方,只要存在不抚养的行为,另一方可向法院起诉要求给付抚养费,具体抚养费的确定要根据当地生活水平及支付方的经济条件和孩子的实际生活消费来
离婚后,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获得了亲自抚养子女并与子女共同生活的权利,而不是获得了对子女的一种垄断,更不能借此否认另一方子女的亲子关系。 父母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并不随着婚姻关系的终结而归于消灭。因此,一方想改变子女的姓名,必须与另一方协商,达成公识之后方可到户口登记部门办理姓名变更登记。 《婚姻法》第22条规定: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 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人民法院审理
离异孩子抚养到多大:一般支付至18周岁;尚未独立生活(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尚在校就读的、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父母有给付能力的应继续支付。相关规定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 抚育费的给付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