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属可领取抚恤金的情形:(一)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二) 工亡职工配偶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三) 工亡职工父母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四) 工亡职工子女未满18周岁的;(五) 工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其祖父、外祖父年满60周岁,祖母、外祖母年满55周岁的;(六) 工亡职工子女已经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孙子女、外孙子女未满18周岁的;(七) 工亡职工子女已经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兄弟姐妹未满18周岁的。
亲属可领取抚恤金的情形: (一)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二) 工亡职工配偶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 (三) 工亡职工父母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 (四) 工亡职工子女未满18周岁的; (五) 工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其祖父、外祖父年满60周岁,祖母、外祖母年满55周岁的; (六) 工亡职工子女已经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孙子女、外孙子女未满18周岁的; (七) 工亡职工子女已经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兄弟姐妹未满18周岁的。
死亡抚恤金是在死者近亲属和被扶养人之间分割的,他们之间一般都具有血缘等较为亲密的关系。因此,当死亡抚恤金纠纷诉至法院时,法院应首先主持当事人平等友好协商解决,坚持调解优先原则,调解不成的应当受理诉讼。 适用“共有物分割纠纷”案由,参照遗产继承人顺序进行分配;
残疾军人、伤残人民警察、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残民兵民工残疾抚恤金标准(单位:元/年):一级残疾等级残疾,因战:72850元,因公:70550元,因病:68240元;二级残疾等级残疾,因战:65930元,因公:62460元,因病:60130元;三级残疾等级残疾,因战:57850元,因公:54360元,因病:50920元;四级残疾等级残疾,因战:47410元,因公:42800元,因病:39330元;五级残疾等级残疾,因战:37040元,因公:32380元,因病:30070元;六级残疾等级残疾,因战:28940元,因公:27380元,因病:23130元;七级残疾等级残疾,因战:21990元,因公:19680元;八级残疾等级残疾,因战:13880元,因公:12710元;九级残疾等级残疾,因战:11530元,因公:9260元;十级残疾等级残疾,因战:8100元,因公:6930元。
抚恤金的分配,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分析。抚恤金又称抚恤费,是由国家或有关单位依照有关规定发放给死者家属或伤残职工的费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职工,因公负伤被确定为残废、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不能工作的,有关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应发给伤残职工抚恤金,直至伤残职工死亡时为止。如果得到抚恤金的本人或者死者近亲属死亡的,那是才转化为遗产,可以继承。
一般情况下,“抚恤金在公证遗嘱中指定归谁”是没有法律效力的,因为抚恤金不是个人财产,不能作为遗产继承。遗嘱中所处分的财产必须为遗嘱人的个人财产,所以死亡抚恤金不属于个人遗产的范畴,不能作为遗产以遗嘱的形式加以分配。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抚恤金不能和遗产一起处理。遗产是死者生前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而抚恤金是在死者死后,给亲属一定的补偿,并不属于死者的财产,自然无法作为遗产进行继承。
不可以立遗嘱,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而抚恤金是国家在死者死亡后,发给死者亲属的费用,是用以优抚、救济死者家属,特别是用来优抚那些依靠死者生活的未成年和丧失劳动能力的亲属。由于抚恤金不是给予死者的,也不是死者的生前财产,故不属遗产范围。所以抚恤金不能作为遗产继承。
敬老院护士余阿姨照顾孤寡老人沈老伯12年,退休后经常去看望老人。4年前,沈老伯因病去世,他姐姐将老人的抚恤金、丧葬费等2.5万余元捐给学校作为助学基金。这种做法引起了余阿姨的不满。她想,这笔钱应该是属于她的。前不久,于阿姨把沈老伯的妹妹和学校告上了法庭。
家属去世之后,有的家庭会得到一笔死亡抚恤金,这笔钱不属于遗产而是因为亲人死亡给家庭带来了一定的困难,所给予的补偿。应当按照死者生前所赡养的直系亲属进行分配。也就是说,死者生前依靠的直系亲属都有资格领取,如果不是死者生前赡养的亲属则不能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