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伪造妻子签字,所签抵押合同是无效的。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十四条规定,按份共有人以其共有财产中享有的份额设定抵押的,抵押有效。 共同共有人以其共有财产设定抵押,未经其他共有人的同意,抵押无效。但是,其他共有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而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同意,抵押有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不得抵押。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规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抵押只限制于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的荒山、荒滩等农村土地; 经发包方同意,并依法登记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林权证书的,才可以设立抵押,并没有明确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抵押。
解除房产抵押需要的手续: 一、借款人在贷款还清以后,先到贷款银行领取银行盖章的《房地产抵押注销申请表》并由抵押人签字,以及《房屋他项权证》。 二、抵押人带上本人身份证件(抵押人或抵押权人为个人的)、《房地产抵押权注销申请表》、《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屋他项权证》,到当地抵押登记受理窗口办理抵押注销手续。 三、抵押登记受理窗口的工作人员对抵押注销申请材料进行审
未经另一方同意擅自抵押夫妻共同财产是无效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十四条第二款,共同共有人以其共有财产设定抵押,未经其他共有人的同意,抵押无效。 《物权法》第九十五条,共同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共同享有所有权。
被抵押的房屋是可以出租的。 【法律依据】 《担保法》第三十四条规定,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一)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 (二)抵押人所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 (三)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的土地使用权、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 (四)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 (五)抵押人依法承包并经发包方同意抵押的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规定,债务担保人责任可以免除的情形,如下: 一、主合同当事人双方协议以新贷偿还旧贷,保证人不知道或者不应当知道且新贷与旧贷又非系同一保证人的,保证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二、保证期间,债权人依法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如保证人与债权人事先约定仅对特定的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或者禁止债权转让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三、保证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部
根据《物权法》第一百七十三条,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注意事项有: 1、抵押物被查封、扣押后仍发放贷款; 2、最高债权限额填写不足; 3、涉及表外业务的,债权确定时间填写过短; 4、将已经存在的债权转入最高额抵押担保范围填写不规范。
房屋抵押是房屋和土地一并抵押的规定,只是为了解决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分属于不同的权利人时的利益冲突,不是要强行扩张抵押权的效力。 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可以一起拍卖,但是,抵押权的效力不能及于未约定的部分,抵押权人对未约定的部分不能优先受偿。 【法律依据】根据《担保法》第五十五条,需要拍卖该抵押的房地产时,可以依法将地上新增的房屋与抵押物一同拍卖,但对拍卖新增房屋所得,抵押权人无
根据《担保法》第三十七条,不得设定抵押的财产有: (一)土地所有权; (二)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但本法第三十四条第(五)项、第三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的除外; (三)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 (四)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 (五)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不得抵押。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规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抵押只限制于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的荒山、荒滩等农村土地; 经发包方同意,并依法登记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林权证书的,才可以设立抵押,并没有明确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抵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