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摇撞骗罪,是指为谋取非法利益,假冒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职称,进行诈骗,损害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正常活动的行为。量刑标准如下:犯本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所谓“情节严重的”,一般是指以下几种情况:多次进行招摇撞骗的;招摇撞骗所得非法利益巨大的;造成被骗人精神失常、自杀等严重后果或恶劣政治影响的;等等。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的按照上述规定从重处罚。
冒充警察骗取他人财物是以招摇撞骗罪论处。法律规定,犯此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的,从重处罚。
构成招摇撞骗罪既遂的,法院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该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尊严及其对社会的正常管理活动。
诈骗罪,一般会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的,会判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会判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招摇撞骗罪构成要素包括: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正常活动;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具有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职称,进行诈骗的行为;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为故意。
犯了招摇撞骗罪的判刑规则:1、犯招摇撞骗罪的,一般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2、属于情节严重情形的,应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3、如果冒充警察进行招摇撞骗的,应从重判罚。
招摇撞骗罪的处罚:对行为人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的,则依照上述规定从重处罚。
如果触犯了招摇撞骗罪不会收取罚金。 如果招摇撞骗的金额巨大,会处以三年以上有期徒刑至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招摇撞骗罪是指为谋取非法利益,假冒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职称,进行诈骗,损害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正常活动的行为。
招摇撞骗罪的一般量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若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将从重处罚。具体刑期根据犯罪情节、手段及后果综合判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九条规定,招摇撞骗罪既遂的判刑标准如下: 一、基本量刑标准 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适用于以下情形: 偶尔实施招摇撞骗行为; 骗取少量财物或较小利益; 未对国家公信力或社会秩序造成严重损害。 二、加重情节量刑标准 若存在情节严重的情形,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认定包括: 多次实施招摇撞骗; 骗取巨额非法利益(如财物或非物质利益); 造成被害人精神失常、自杀等严重后果; 严重损害国家机关威信或正常履职; 引发恶劣社会影响或政治后果。 三、特殊从重处罚 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的,在上述量刑基础上从重处罚。因人民警察职责涉及公共安全与社会秩序,冒充此类身份会加剧社会危害性,故法律明确要求加重惩处。 犯罪构成要件说明(辅助理解量刑背景) 主观故意:以谋取非法利益为目的(包括物质与非财产性利益); 行为特征:必须同时满足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身份,并利用该身份实施招摇撞骗行为; 客体侵害:损害国家机关公信力及正常管理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