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二次招标后仍然流标的,可以核准后不再招标,而采取其他非招标方式进行采购。 2、流标实际上是一种招标失败,在政府采购或工程招投标中,流标的现象不乏时有发生。 3、这种现象一旦发生,无形增加了采购成本,延长了采购周期,进而导致采购效率的下降。如果投标人少于3个的,应当重新招标。
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应当具备以下这些条件: (一)招标人已经依法成立; (二)初步设计及概算应当履行审批手续的,已经批准; (三)招标范围、招标方式和招标组织形式等应当履行核准手续的,已经核准; (四)有相应资金或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五)有招标所需的设计图纸及技术资料。
1、工程结算时,以实际完成量乘以投标单价结算;如果对因工程量变化幅度超过一定额度对投标单价进行调整的,按约定。 2、工程结算时,漏编的工程量应作为增加工程按实结算。 3、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下,招标工程量清单是发包人编制的。由于单价合同的本质属性是“清单单价包干”,工程量按实计算,所以承包人不承担工程量的风险。 4、总价合同则有所不同,如果合同工程量是依据承包人编制的施工图预算计算的,则按照造价基本原理和法律的诚实信用原则,承包人自行承担工程量错漏的风险。
总包分包需要招标。 总包单位一般来讲是要符合资质的,如某个单位不具备某个或某些专业资质,可采取允许联合体投标及允许分包的方式来解决,或者在招标公告里就明确列出除总包资质满足外,某些专业资质也必须满足。
1、合同签订金额与中标金额不一定相同。中标价与合同价不一致按单价合同执行。 2、工程进行总承包招标的,会对工程进行暂估价,并且有招标公告中载明,而工程总承包招标金额,由双方签订的合同确定。 3、中标价是投标中标时候的价格,合同价是中标以后和甲方签订合同时确定的价格。 4、中标人的投标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 (2)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且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但是投标价格低于成本的除外。
1、招标工程建设单位运用竞争机制选择工程建设承包者的工作。投标承包者按照招标要求提出报价,争取获得承包任务的工作。 2、招标投标一组相对应的概念,并不是意思相近的概念。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进行的大宗货物的买卖、工程建设项目有发包与承包; 以及服务项目的采购与提供时,所采用的一种交易方式。在这种交易方式下,通常是由项目采购的采购方作为招标方。
招标编号和合同编号不是一个。招标编号是指在招标过程中,招标机构或招标人为标识和管理招标项目而分配的唯一编号,用于标识和区分不同的招标项目,方便进行招标文件的编制、发布和管理。合同编号是指在招标成功后,双方达成协议并签订正式合同时,为该合同分配的唯一编号,用于标识和管理具体的合同,方便进行合同履行、变更和终止等操作。
招标质疑应该在10天内提出。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天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行政监督部门应当自收到投诉之日起3天内决定是否受理投诉,并自受理投诉之日起30天内作出书面处理决定。
只要公司开了授权委托书,证明代表公司去参与招标投标的事项,就能代表公司。投标预备会,注意听招标方介绍的情况,记录好带回公司交给领导就行了。开标时,按时到达地点,记录好所有公布的所有投标人的报价,按主持人的指示做。
签订委托合同应当经受托方和委托方协商一致后签订,签订时要注意下列事项: 1、应当审慎选择代理人; 2、委托事项明确; 3、授权范围清楚; 4、代理期限明确; 5、支付报酬明确; 6、委托事项应当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