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成挪用公款罪能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或者挪用数额较大的公款进行营利活动,或者挪用数额较大的公款超过三个月未还的行为。
关于挪用公款犯罪这一行为,其实施者主要以国家公职人员为主体,然而也涵盖了受国家机关、国有独资企业公司、公益性事业单位以及民间社会团体委派筹划、掌控和运营国有资产的特定人群。
1、挪用资金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资金的使用权,对象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资金; 2、职务侵占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资金的所有权,对象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物; 3、既包括货币形态的资金和有价证券等,也包括实物形态的公司财产,如物资、设备等。维权技巧包括与经营者协商和解,这是最直接也是最省事的一种维权方式。消费者的权益遭到侵害后,可直接找到消费场所的负责人,陈述自己的遭遇及损失,提出索赔要求。在自愿的基础上,双方达成和解协议,使纠纷得以解决;消费者协会调解,这是比较常见的一种维权方式。权益受到侵害后,消费者也可以通过向消费者协会投诉的方式来解决问题。
我国公安机关对于涉嫌挪用公款罪的案件适用的立案标准主要分为了三类,根据此罪在犯罪构成的客观方面进行确定: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数额在5千元至1万元以上:挪用公款归个人进行营利活动的,数额在二万元至3万元以上;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超过3个月未还的,数额在卫万元至3万元以上。
挪用公款罪既遂如何处罚有三种情形: 1、犯挪用公款最,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2、如果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3、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从重处罚。
国企可以成为构成挪用公款罪,挪用公款罪的主体包括在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受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行为人犯此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一、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 二、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 三、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进行非法活动的挪用公款罪的具体情形包括挪用公款私用或借贷给他人,而且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是进行营利活动的以及进行非法活动的。
挪用公款罪量刑标准的规定,具体包括三点: 1、一般情况下,构成挪用公款罪的,应该依法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2、如果具有严重情节,会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3、如果挪用数额巨大并且不退还的,会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
属于挪用公款罪的情形有: 1、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 2、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 3、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
1、挪用公款罪中的数额较大的标准是挪用公款一万元至三万元。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2、挪用人必须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实施挪用行为,即利用职务权力与地位所形成的主管、管理、经营、经手公款或特定款物的便利条件实施挪用行为。挪用,是指未经合法批准,或者违反财经纪律,擅自使公款脱离单位的行为。行为人使公款脱离单位后,即使尚未使用该公款的,也属于挪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