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医疗费证据。收集医疗机构出具的医院门诊病历、收费单据、住院病程记录、疾病诊断证明书、出院记录、诊疗费用清单以及相关检查资料。 二、误工费证据。误工时间证明,为医院在《诊断证明书》或《出院记录》(出院小结)等资料上记载有病人出院后需要休息若干时日的记载;银行存折、工作单位出具的工资单、工资收入证明、村委会或居委会等部门出具的收入证明等。 【法律依据】 《侵权责任法》第16条
根据不同情况责任承担主体有所不同: 一、发生医疗损害,由医疗机构代替医务人员对患者负责。这种情况需要有以下条件才能实现:医疗机构与医务人员须有隶属或雇佣关系,医务人员必须和医疗机构有行政灵性关系或者劳动关系;医务人员应当是在依法履行诊疗义务。 二、非法行医损害。没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的人员非法行医,责任主体是行为人本身;没有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证》的机构雇佣未取得《医师执业
医疗损害责任的责任主体是医疗机构,且须为合法的医疗机构,其他主体不构成医疗侵权责任。 【法律依据】 《国务院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2条规定,医疗机构应当是从事疾病诊断、治疗活动的医院、卫生院、疗养院、门诊部、诊所、卫生所(室)以及急救站等机构。
交通事故没有伤残等级精神损害赔偿,没有具体的标准,根据精神损害的大小和程度,依据现实情况在合理范围内进行赔偿。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八条,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 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请求权,不得让
精神损害赔偿是因侵犯人格权致使公民受到精神上的痛苦所应承担的民事责任。 要按照过错程度,侵害手段,造成后果,等因素来确定赔偿标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规定,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 (一)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 (三)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超额肇事者可针对受害人的起诉进行抗辩追回超垫付的费用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独立的诉讼请求追回超垫付的费用。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
赔偿内容有: 1.受害人受伤未致残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2.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赔偿金。 【法律依据】 《侵权责任法》第16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
精神损害,是指侵权行为所导致的致使受害人心理和感情遭受创伤和痛苦,无法正常进行日常活动的非财产上的损害。 造成严重精神损害后果的可以要求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规定,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造成严重后果的; 人民法院除判令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外,可
离婚的无过错方是相对过错方而言的,离婚过错方指的是婚姻中出错的一方。无过错方提出的损害赔偿包括物质赔偿还有精神的赔偿。 《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第二十八条规定,《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涉及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
国家赔偿对精神损害赔偿的限制条件: (一)要有损害的事实, (二)行为人的侵害行为必须违法, (三)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必须存在因果关系因果关系是指侵权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的必然联系。 【法律依据】 《赔偿法》第六条规定,受害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要求赔偿。受害的公民死亡,其继承人和其他有扶养关系的亲属有权要求赔偿。受害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的,其权利承受人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