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
探望权是离婚双方中无抚养权一方的固有权利,另一方有协助义务,无法禁止,但可以中止。婚姻法将中止探望权行使的法定事由概括地规定为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即探望给子女的
子女探望权是一种法定的权利,离婚夫妻任何一方都不能以任何理由剥夺另一方探望孩子的权利,除非对方对孩子身心成长具有危害性,比如说有伤害子女,对子女犯罪的行为。发生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权利中止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未成年子女、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及其他对未成年子女负担抚养、
2013年7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护法》第18条规定:“家庭成员应当关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视、冷落老年人。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家庭成员,
如果继父母对继子女尺了抚养义务的,双方形成的是法律上的父母与子女关系,所以是有权探望继子女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七条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歧视
陈先生作为女儿的父亲,基于血缘关系形成的父女情感不能因离婚而发生变化。离婚后,虽不直接抚养女儿,但仍享有探望权,通过行使该权利,不仅能维系父女感情,令子女感受到
离婚后,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拒绝对方探视,该如何解决探望权制度是2020年新《婚姻法》新增加的一项制度,它的设立一方面是为了保障间接抚养方对子女探望的权利,满足其
依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如果给付义务不支付抚养费的,抚养方可以起诉给付人,但不能因不支付抚养费而这让给付人探望子女。《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八条离婚后,不直
离婚后,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拒绝对方探视,该如何解决探望权制度是2020年新《婚姻法》新增加的一项制度,它的设立一方面是为了保障间接抚养方对子女探望的权利,满足其